江西竊聽門

竊聽門”這個名稱,世人並不陌生。但每提“竊聽門”,人們都習慣指南歐美一帶的政軍界和商界。然而,時下“竊聽門”卻在江西省國土廳官員的辦公室出現,不能不令人添上思考。2010年5月23日,“竊聽門”主角、許建斌的行賄者薛世強也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了二審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竊聽門
  • 時間:2008年中秋節後
  • 地區:江西省
  • 反映人:趙建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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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真相

江西竊聽門
2008年中秋節後,中紀委和江西省紀委接連收到了反映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主任趙建寧問題的光碟和材料。由於光碟內容是有關趙建寧辦公室內的影像,引起了紀委的高度重視。在接到省紀委通知後,國土廳紀檢組工作人員去趙建寧的辦公室查看。根據錄像資料的拍攝角度,他們在一個櫃式空調里找到了一個偽裝成螺絲釘形狀的攝像頭。
導演此次竊聽、竊照行動的人叫薛世強。2008年12月10日,薛世強的一名助手葉道燦在南昌郵局再次郵寄舉報材料的時候,被公安機關抓獲。葉道燦交代了整個監控設備安裝調試經過,一共四人參與:2008年8月23日上午11時左右,四人來到了位於南昌市二七南路的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趙建寧的辦公室。由田正負責開鎖,馬先鋒負責攝像設備的安裝,桑賢義負責在辦公樓樓梯口望風,葉道燦負責在大門外望風。第二天上午,桑賢義、馬先鋒在冶金賓館測試設備效果,還因為效果不佳,找服務員調換了房間。按照薛世強的意思,他們將監視內容編輯成光碟,又分刑事犯罪、違法亂紀、品德操行三個方面寫了舉報信。
薛世強這樣做是因為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對他收取管理費而心存不滿,想要在趙建寧辦公室收集違法犯罪的證據將其拉下台。薛世強任院長的北京農發勘測規劃院於2007年在江西萍鄉市湘東區和安源區簽訂了兩個土地綜合復墾項目的規劃設計業務。兩個項目按照程式上報到了省國土廳。國土廳直屬的正處級單位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讓他們去備案,並援引新規定,要求將規劃設計費的40%上交給中心。薛世強認為收取的比例過高,“以後再接業務就按照中心的規定,但是以前接的業務可以降低些收取的比例”。按趙建寧在法庭上的證言,他對此事的態度頗為堅決:要納入中心管理就必須交40%的管理費。他和中心的副主任曾珩都沒有同意薛世強提出的10%管理費的建議。
薛世強於是先安排人跟蹤趙建寧,20多天后沒有獲得任何可以幫助他完成揭發的材料,繼而考慮動用竊聽手段。相關人員透露,行動前,薛世強曾向北京一位律師諮詢過,搞竊聽算不算違法?得到的答覆是,是違法但不一定是犯罪。“違法”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的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有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等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而構成“犯罪”,必須具有對社會的危害性。薛世強認為自己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搞竊聽、竊照,其行為的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的程度都不夠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他繼續行動的一點心理安慰。
由於薛世強郵寄的材料有可能涉及官員瀆職,紀委從一開始就介入。在薛世強對竊聽事件的敘述中,提到了國土廳副廳長許建斌。薛世強說,就管理費一事,他曾經請許建斌幫忙關照,許建斌“在電話里就答應了,但是後來許建斌給我打電話說他現在廳里任職,如果幫助我說話不合適,還是讓我自己找趙建寧談”。回憶此事,許建斌的說法是,一次趙建寧有事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和趙建寧講了薛世強的難處。“趙建寧當場表態說管理費就不收了。但中心並沒有安排人去踏勘,這兩個土地復墾項目就擱下來了。”後來,在看守所的許建斌對辯護律師說,自己作為副廳長原來分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之後內部分工發生變化,對趙建寧說的話也就沒有效力了。
薛世強與許建斌的關係隨即被調查。兩人是山東菏澤老鄉,2002年在北京中關村大街一個茶館中喝茶相識。當時許建斌在國土資源部的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薛世強正好想搞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設計,由於不懂相關技術和國家政策,許建斌就經常拿政策檔案給他,幫他熟悉相關知識。許建斌對這段友誼的評價是,“我們兩個比較投緣,比較談得來,我也欣賞他的人品和好學上進的性格”。兩人很快開始了經濟往來。第一筆錢是在2003年10月,許建斌要跟中央博士服務團到江西掛職之前。薛世強說掛職期間開銷會比較大,就給了他10萬塊。而後,薛世強又陸續送給許建斌總計100.49萬元,包括錢款38萬元和價值人民幣62.4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在此背景下,薛世強在江西開展的土地規劃設計業務,多處都有許建斌的影子。
薛世強因行賄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被江西省南昌縣檢察院起訴。來自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的多位工作人員證實,監控設備被發現後,許多職工都感到個人隱私得不到保障,而且涉密檔案受到威脅,辦公室里人心惶惶。因此,出乎薛世強的意料,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薛世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同時,薛世強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在法院認定的許建斌收受的221.59萬元賄賂中,來自薛世強的財物占到了一半。他是許世斌受賄案中,唯一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賄人。3年的徒刑實際是在法院考慮到薛世強在行賄行為被追訴前,在紀委向他了解情況時,主動交代了行賄事實,而做出的減輕處罰後的結果。在本刊採訪過程中,有律師表示,對於薛世強的量刑沒有良好地體現出“訴辯交易”,即控方與辯方就被告人檢舉他人違法犯罪的行為達成協定,使被告人獲得減輕甚至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理結果,“而這可能是‘竊聽門’的嚴重後果”。
沒有證據顯示許建斌和竊聽事件有直接聯繫。許建斌只是告訴辯護律師,他對竊聽行動知曉,但沒有及時制止。2009年2月13日,國土資源廳在新余市召開會議。根據檢察院提供的證言,會議期間,當時的廳長劉積福向許建斌了解竊聽事件,許建斌沒有正面回答,也未向他說過任何違法亂紀之事。僅僅隔了幾天,許建斌就在南昌被“雙規”。

當事人回應

劉積福怒斥
對於劉積福來說,他似乎並沒有受到反腐風暴的影響。相反,在國土系統反腐風暴後,劉積福獲得了江西省和國土部兩方的積極評價。
江西省省長吳新雄在與國土資源部徐紹史部長會談時稱:“積福同志到廳里工作以來,開展了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國土資源管理年、礦產資源整合年等一系列活動,搞得很好,是真心做事的。在這次江西黨政領導測評述職的分組考核中,積福同志得分是最高的。”
徐紹史也表示,劉積福在業務、管理、事業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實際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
2010年3月,劉積福正常卸任,南昌市原市長胡憲國土資源廳廳長。
對於自己是“搞倒三個副廳長的主要推手”的傳言,劉積福連說了兩聲“放狗屁”,隨後掛斷了電話。
此後,他回復記者簡訊說,外面傳言,他已經聽了很多,但他並不在乎外面說什麼。而對於他是否舉報了3名副廳長,以及“竊聽門”跟檢察機關介入的先後問題,他用了“無可奉告”四字回答。
“我很好,好得很!”劉積福最後說,自己目前一切都很好,並沒有外面傳言的處境尷尬。

相關評論

江西竊聽門說明了工程領域和國土系統依然是腐敗高發地。江西省國土廳四個副廳長,三個涉腐倒台了。即使是被組織部門引以為視作當地最優秀的人才之一的副廳長同樣涉腐落馬。時下,地方重大建設工程幾乎都涉及征地拆遷,幾乎都與國土系統官員密不可分。一些項目單位為著快上馬,減輕成本,專盯關鍵人打主意,而行賄送禮就是拿手武器之一。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公布了20起典型案件,平均每個案件涉案金額550萬元,涉及地方廳級官員57人。而江門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林崇中利用職權插手出讓土地謀私利受賄港幣65萬元就是其中典型一例。今年1至4月份,山東檢察系統共立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22人,縣處級幹部36人,廳級幹部3人。在立案偵辦的案件中,涉及到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等重點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總計157件。因此,對征地拆遷抓住不放,監督就響鼓重錘抓到點子上。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各地各行業對工程建設監管檔案陸續出台,一些人們以為反腐正舉“亮劍”從此可以太平無事,這實在是過分樂觀。現實的情況表明,反腐檔案等於反腐成效。國土部門是集行政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於一身的,有的部位監督制約機制和管理制度沒跟上。只有不斷探索,強化監督,反腐檔案才能成為反腐的有效舉措。時下更有說國土部門的領導成為高危崗位之說。應該說,腐敗之所以滋生,原因都是大同小異。從根本上講,都是權力過於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約。反思江西省國土廳三個副廳長同時落馬的教訓,建立權力制約機制,則是不容忽視的舉措。
也說明了腐敗作案手段越來越骯髒。有人之所以在廳長辦公室裝竊聽器,目的也是從中發現腐敗問題,拉廳長下水。人們常說,官場黑暗,“竊聽門”恐怕就是例證。而今,在人們面前涉腐的手段越來越多,越來越不可思議。對付這些骯髒手段,潔身自好則是最好的自我保護。身正不怕影斜。只要自己行得正企得正,拒腐蝕永不沾,那么,儘管涉腐的人們使用何種歪招都會從容應對。因此,對於官員而言,記住陳毅那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抓”是至理名言。
問題在於,我們一些官員,總是存在僥倖心理,今天拿了開發商或企業主的東西以為你知我知他不知組織不知,這只是一廂情願而已。到了關鍵時刻,恐怕問題會原形畢露。因此,真正靠得住還是那個潔身自好。
江西國土廳“竊聽門”出現,使人們大開眼界,也為潔身自好提供了一個反面佐證。

影響

江西國土廳內訌致多人落馬 反腐成權力鬥爭工具
算計別人,就得時刻防範別人的算計。江西國土廳竊聽門的主角落馬了,內訌也許告一段落,但無論如何,像這樣另類的“反腐故事”,還是少一些為好。
江西國土廳掀起反腐風暴,三名副廳長和一大批市縣國土廳官員落馬。雖然說,國土廳是當下腐敗高發區域,但在短時間一下子有這么多的官員出事,還是相當不同尋常。有訊息說,在江西國土廳系統反腐的背後,居然存在一個“竊聽門”,國土廳廳長電話被人竊聽,而竊聽者,很可能就是落馬的三位副廳長。顯然,比起官員的落馬,一個廳里,副手對正職的竊聽,更讓人震驚。

相關事件

近年國土領域部分腐敗案件
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賄賂以及禮金,折合人民幣503萬元。2005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認定田鳳山受賄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重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重慶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斌利用手中權力為房地產商及相關單位提供幫助,並從中收取賄賂 163萬餘元。2008年11月1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受賄罪判處王斌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追繳全部所得贓款。
2009年3月,浙江省金華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葉增飯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葉增飯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葉增飯共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朱某某等3人贈送的錢物總計36萬元。

人物資料

李江華:由副處直升副廳
2000年,江西省委組織部在全省公開選拔副廳級幹部。時年37歲、任貴溪市(縣級)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的李江華,成績名列前茅。
就在這一年,李江華升至省國土廳任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政策法規、信訪、土地利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李江華是越級破格提拔的,由副處直接升副廳。”江西國土廳一官員說,37歲的李江華成為正副廳長中最年輕的,“當時看來前途無量”。
許建斌:赴贛博士團成員
作為中組部、團中央的“博士服務團”成員及國土部下派幹部,“許博士”於2003年10月來到江西省上饒市掛職,任市長助理。
2007年8月,“為上饒市經濟騰飛作出巨大貢獻”的許建斌,被江西省委組織部任命為省國土廳副廳長。分管耕地保護和農民補償安置工作,協管耕地保護處、土地整理中心、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地產總公司等。“他被上饒市認為是近年來引進的最優秀的人才之一。”上饒市一名官員說。
陳愛民:搞經濟的能手
與李、許二人相比,另一落馬副廳長陳愛民的仕途,則是“傳統”路線。2002年4月,48歲的陳愛民擔任貴溪市委書記,成績突出,至2006年任滿,該市在全省縣級城市經濟實力方面由中下游一舉沖至全省第一。
陳愛民在貴溪任滿後,被調任國土廳任副廳長。分管計畫財務、規劃、新農村建設工作,協管計畫財務處、規劃處、土地勘測規劃院、礦業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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