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局級副職(副廳級幹部)

廳局級副職

副廳級幹部一般指本詞條

廳局級副職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而設定的一個公務員級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廳局級副職
  • 主要崗位:地級市人大委員
  • 級別公務員級別 
  • 類型:領導職務
  • 類別:公務員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範圍,職務,

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規定,下列機關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
(一) 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
(二)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
(三) 各級行政機關;
(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
(五) 各級審判機關;
(六) 各級檢察機關;
(七) 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

職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單位正職等。主要職務有
  1. 國務院部委下屬各司的副職幹部(某部委副司長)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廳(局)的副職幹部(某省副廳長)
  3. 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的正職幹部
  4. 副省級城市下屬各區政府的正職幹部
  5. 各設區的地級市的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幹部(某地級市的副市長)
  6. 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幹部和正廳級企業的副職領導
  7. 民主黨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副職(副主席、副主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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