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意見》是為改善職工民眾居住條件,實現住有所居、居住安全的目標而制定的意見。
為了做好全省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切實解決農墾企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改善職工民眾居住條件,實現住有所居、居住安全的目標,按照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統一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結合我省國有墾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墾區居住在危房的家庭為扶助對象,以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為目標,按照中央擴內需、調結構、促轉變、惠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扶持和自力更生相結合,科學規劃,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墾區危房改造工作,確保“十二五”期間基本消除墾區危房,切實改善墾區困難職工民眾住房條件,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國有墾區危房改造既要維護和實現職工民眾的根本利益,又要注重提升公共設施配套服務能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產業化進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及節能環保技術和材料的推廣套用。
2、科學規劃,統籌實施。綜合考慮國有墾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公共財政支持力度、職工意願和承受能力、國有墾區危房現狀,與土地利用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科學制定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總體規劃,並結合困難職工民眾危房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危房改造要充分尊重職工民眾意願,與本地區建築特色相協調,宜樓則樓、宜平則平,統一建設和公助私建相結合。
4、公開民主,操作規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範操作程式,公開扶助政策、申請條件、審批程式和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民眾監督。
5、量力而行,經濟適用。要從職工民眾經濟承受能力和國有墾區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體現安全、經濟、適用、節能、環保等要求,確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基本居住要求。
6、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中央財政對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給予專項補助,省級財政按規定予以配套;市、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土地、建設、資金、金融與財稅等各項配套政策;企業和個人合理負擔。
(三)目標任務
按照國家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我省國有墾區2011年計畫改造危房6萬戶,改造範圍為全省農墾系統的123個農墾場、省僑辦的2個華僑農場以及省農業廳的7個直屬農場,涉及11個設區市的71個縣(市、區)。
二、扶助對象和危房界定
(一)扶助對象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對象是居住在墾區所轄區域範圍內危房中的家庭,優先解決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困難戶家庭。
(二)危房界定
1、破損嚴重、房齡超過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結構的居民住房;
2、建設部門認定的危房;
3、基礎設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氣、消防等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
4、破舊平房集中連片、危房面積超過50%的居民點。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
1、新建。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各項目實施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及職工民眾意願,採取統一規劃建設和公助私建兩種形式進行。新建房屋需簽訂建新拆舊協定,原有危房全部拆除,舊宅基地由項目實施單位收回統籌安排。
2、改建。對主體結構較好,但不能滿足安全、正常使用要求的危房,局部進行修繕加固,維修屋面頂,加固牆體,設立獨立的廚房、衛生間,完善上下水等,同時完善基本生活設施。
(二)改造要求
1、新建房屋的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超過面積標準的部分不享受補助,各地在戶型設計上可根據職工民眾意願和本地實際情況適度調整。
2、新建居民點要統籌道路、飲水、排污、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建居民點的基礎設施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3、新建和改建房屋要符合有關技術質量要求,並完善生活設施,實行人畜分離。
(三)強化質量管理
各地要建立國有墾區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督導,及時發現問題並進行整改,確保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程建設質量。
四、資金籌集與管理
(一)資金籌集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資金採取中央財政補貼、省級財政配套、危房改造對象出資、企業自籌配套、優惠政策扶持等辦法籌集。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要求,我省國有墾區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為中央每戶補助7500元,省財政每戶補助7500元,其餘不足資金由危房改造對象承擔。輔助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資金,主要由相關屬地政府、項目實施單位通過爭取新農村建設、農網改造、農村公路建設、安全飲水等項目資金以及企業自籌資金解決。
(二)資金管理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中央及省財政補助資金均納入市、縣財政開設的“保障性住房資金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項目實施單位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制定國有墾區危房改造資金髮放管理辦法,不得挪用、擠占改造資金,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屬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危房改造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監管,對工程建設和資金使用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稽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操作程式
(一)個人自願提出申請。符合國有墾區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願向所在項目實施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戶籍、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體評議。項目實施單位通過召開職工民眾或代表會議,對職工民眾的申請進行民主評議,並對評議結果要進行張榜公示,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公示結束後,項目實施單位根據公示結果確定年度危房改造對象,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報屬地政府審批。
(三)建設計畫。2011年7月底前,各縣(市、區)要將國有墾區危房改造計畫任務分解落實到戶,並完成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和審批以及實施前期準備等工作,批覆檔案按程式報省農業廳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2011年8月底前,實現全面開工建設。2011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50%以上。2012年6月底前,項目主體工程全部完工。2012年9月底前,完成配套設施建設。2012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形成入住條件。
(四)檢查驗收。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後,由屬地政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自查驗收,並按程式向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工作總結和驗收申請,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於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後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省級檢查驗收。
(五)設定標識牌。經驗收合格後,應在補助對象住房的顯著位置懸掛“政府資助援建”標識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和聯席工作機制,統一組織和協調本地區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解決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成立由省農業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等部門參加的省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協調工作小組,在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省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的協調工作,具體辦事機構設在省農業廳。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協調工作小組,明確辦事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切實加強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明確工作職責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作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的順利實施。
農業、農墾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同級發改、住建等部門,組織編制並聯合上報年度建設方案。按照農墾場隸屬關係,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做好入戶調查、嚴格界定改造對象、簽訂契約等工作,以及項目建設進度、資金使用、工程質量等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並按有關要求及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危房改造項目進行檢查驗收等。
發改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年度投資計畫的上報下達,積極爭取中央投資支持,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對本地區農墾危房改造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審批,負責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住建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任務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危房改造項目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抓好工程質量。
其它部門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在國有墾區危房改造水、電、路以及產業發展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落實優惠政策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項目是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優惠政策,應一視同仁覆蓋全部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項目。各地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江西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1]9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積極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完善廉租房制度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06]35號)和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地稅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關於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業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贛建房[2008]42號)等檔案規定執行,保證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項目順利實施。
(四)強化督促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選派業務骨幹,深入項目實施單位,督導檢查政策落實、責任分工、建設進度、資金使用、工程質量、安全、檔案歸集和竣工驗收等情況;要加強調查研究,對國有墾區危房改造項目實施中遇到的難點和困難提出有效措施,切實幫助解決,紮實推動工作開展。項目實施單位要組織力量逐戶核查,確保資金全部用於危房改造。
(五)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宣傳欄和標語等媒體作用,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動員,使國有墾區危房改造的各項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支持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及時宣傳報導各地的工作進展情況和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激發廣大職工民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為改善國有墾區困難職工民眾的居住條件作出積極貢獻。
(六)加強檔案管理
項目實施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危房改造檔案資料的登記、收錄和管理,按照一戶一檔要求,及時建立檔案,保證資料全面、真實、準確、完整,做到內容齊全、字跡清楚、圖片整潔、影像清晰,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七)目標考核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作按照《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考核。
七、本實施意見如與國家今後出台的相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