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4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6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1994年01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1月03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1993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4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6號發布。
1993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4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6號發布。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以下統稱...
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 (1990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了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境內向農民徵收、籌集、提取各種資金費用,要農民提供義務工和勞動...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4.02.06由江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4年2月6日通過,現予公布。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2月6日 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
第三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以下簡稱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鄉人民政府主管本鄉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鄉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負責。第四條 各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檢查有關農民負擔管理的...
13 江西省徵收計畫外生育費、計畫生育證工本費標準 省政府批准,省計生委、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減輕農民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1996年1月5日聯合發文 已被2003年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所代替。 14 江西省圖書報刊市場管理規定 省政府令第3...
為了適應我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需要,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經2003年11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廢止《江西省屠宰稅徵收辦法》、《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實施細則》、《江西省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實施辦法》、《江西省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管理...
《江西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是2008年9月27日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法律法規。該條例共三十三條,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告信息 第15號 《江西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9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
為建立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民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緩解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返貧問題。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 81號)和省衛生廳、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西省...
8.組織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執法檢查,調查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等。(十四)會計股 1.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 2.加強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工作。 3.組織和管理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後續教育工作。 4.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的...
湖南省常德市維穩辦主任毛世秋介紹,稅費改革前,市、縣兩級關於農民負擔等農村問題的信訪占全市信訪總量的80%以上,但到2010年底,這一比重下降到20%以下。湖南省寧鄉縣道林鎮、江西省豐城市袁渡鎮、安徽省固鎮縣城關鎮張橋村等地,在稅費改革前曾因幹群關係緊張發生過驚動全國的大規模衝突和惡性案件。本刊記者在...
擬訂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指導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鎮、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負責實施強鎮富民戰略,促進鎮級...
加強農村市場價格管理,在主要鄉(鎮)建立監測點,有效控制農村市場物價自發上漲,加強涉農收費管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價格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價格、收費和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二)提出價格總水平的控制目標和相應的調控對策;建立價格監控、預測體系,進行...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監督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4)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
市有關耕地占用稅、契稅(以下統稱“兩稅”)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管理全市“兩稅”的徵收工作;負責辦理“兩稅”減免的有關事宜;組織開展稅收政策執行稽查;協調與司法機關的關係,嚴厲打擊偷稅、抗稅的不法行為;協助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參與指導農村綜合改革、減輕農民負擔等工作...
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節錄)1991年11月5日國務院第九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1年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2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節錄)1993年6月11日國務院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3年7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7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1993年8...
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違規行為經常發生,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正常進行的;二、不嚴格執行《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管理辦法》、《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和《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實施範圍》,分解收費、亂收費、...
23.財政部為促進九省實施接收之三項辦法電(1935年11月26日)24.關於已接收之鈔券及準備金處理原則(1935年12月27日)25.中中交農法幣發行數額統計表(1937年)26.各銀行發行兌換券暨準備金數目表(1936年4月)27.發行準備管理委員會檢查報告(1936年6月)28.輔幣條例(1936年1月11日)29.整理舊輔幣與發行新...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對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受理因納稅主體資格引起的稅務行政案件的請示》的答覆(2001-11-28)(448)(4)教育行政案件受案範圍 [司法檔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門對適齡兒童入學爭議作出的處理決定可否提起行政訴訟的答覆(1998-8-1)(449)最高人民...
一、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違規行為經常發生,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正常進行的;二、不嚴格執行《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暫行)管理辦法》、《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和《興國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實施範圍》,分解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