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是為規範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2022年11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發布《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
《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是為規範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2022年11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發布《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
《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是為規範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2022年11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發布《江西省公...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贛民宗字[2016]58號)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魯民發[2016]19號)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河南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
省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應每一年將全省民族成份變更統計數據向國務院民族事務部門備案一次。第十三條 各級民族事務部門與公安部門應加強公民民族成份管理信息化,建立民族成份信息共享機制,定期交換民族成份登記、變更統計信息。第十四條 各級民族事務部門與公安部門應建立公民民族成份管理的協商聯絡和監督檢查機制。第十五條...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根據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民族成份,是指在戶口登記中填寫的經國家正式確認的民族名稱。第四條 國務院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登記和管理工作。第五條 公民的...
一、進一步明確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確認和申請變更審批方式程式 (一)新增人口戶口登記時民族成份確認。公安部門在辦理新增人口戶口登記時,應當根據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確認其民族成份。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由父母共同填寫《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登記表》予以確認並登記。(二)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 自2020年5月15日...
《山東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是為規範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民委、公安部《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由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於2016年4月29日發布,自2016年5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0日。印發信息 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湖北省戶籍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民族成份,是指經國家正式確認的民族名稱。未定族稱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和管理。第四條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和湖北省公安廳負責指導、監管全省公民民族成份的登記管理工作。第五條 ...
初審同意後,上報地市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核實並簽署審核意見。對其中符合變更條件的,再轉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經逐級呈報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後辦理變更手續。未經地市級以上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和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公安派出所不得辦理公民民族成份變更手續 依據類別 實施條件: (1)公民個人的...
嘉興公民變更民族成份指南由各派出所戶籍視窗、辦證中心受理辦理。設立依據 《關於嚴格執行變更民族成份有關規定的通知》(民辦(政法)發[2009]121號)申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未滿十八周歲的,由父母或養父母商定並提出書面申請;2、申請變更人民族成份證明: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申請變更人出生醫學證明;4、...
《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是為規範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2022年11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發布《江西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發布信息 2022年11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發布《江西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