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在1999.11.08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11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1月08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在1999.11.08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在1999.11.08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
“十二五”期間,我省已啟動對1999年《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2005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見》。2014年,省農委組織專門力量開展“關於農村集體經濟若干問題的研究”...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產權登記、財務會計、民主理財、內部審計、資產報告等管理制度,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維護農民集體財產權益。禁止貪污、挪用、揮霍、浪費集體資產;禁止非法改變集體資產的權屬關係。第十三條 農村集體資產的...
三十二、將本條例中的文字“帳”均修改為“賬”;“民主理財組織”均修改為“民主理財小組”;“市、縣(市、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均修改為“市、縣(市、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構成...
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揚州市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暫行辦法》。
第四十五條 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以租賃、聯營、作價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附:第二次修正第七章 監督檢查 編輯 語音 第...
這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一份公文,目的為促進該省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開展各種形式的農村產權交易搭建服務平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檔案精神,結合江蘇的實際...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成員的出資方式僅作了原則規定,而農民以承包地經營權、實名化的農村集體資產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並不違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完全符合中央的方針政策。因此,將該條例的名稱確定為“江蘇省農民專業...
問: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於2001年頒布施行,施行15年來,村民自治日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請您介紹一下重新制訂實施辦法的背景?答: 原實施辦法施行15年來,在完善我省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健全組織載體...
第三十三條依法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部分土地補償費,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用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生產和公益性事業,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在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中,有關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未利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五條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施徵收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落實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穩慎引導農村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加快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積極盤活存量農村建設用地,活化鄉村土地資產,促進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戰略落地實施,支持寧錫常接合片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開展集體經營性...
(二)負責貫徹實施《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森林法》《漁業法》《動物防疫法》《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園林和林業、種子、土肥、植保、農村能源、農村集體資產、蔬菜、畜牧水產等管理條例和辦法。(三...
(七)農村改革與合作經濟指導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培育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十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
(九)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培育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
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農民增收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
2、農村經營管理科 指導以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指導農村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和制度;研究擬訂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意見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對集體資產實行規範化、法制化管理,會同...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
(三)將原在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掛牌的市政府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的農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權流轉、承包契約管理等職責劃入市農業委員會,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的職責劃入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四)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