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

《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是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6月9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從學校設定、校園建設、教育裝備、教師隊伍、教學管理、經費保障等各個方面,制定了17張圖表及70條標準,在全國率先全面完整、成體系地制定出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朱衛國介紹,在學校設定方面,統籌考慮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同時,學校選址要方便學生就近入學,考慮到新農村建設以及城鎮化帶來的人口集中,提出擴大施教人口範圍。偏遠農村地區,該保留的教學點也須保留。
《標準》擴大了生均占地和教室面積,建設“大教室”“大走廊”,以滿足學生的學習生活。據此,學校生均占地面積國小不低於23平方米、國中不低於28平方米,老城區學校生均占地面積國小不低於18平方米、國中不低於23平方米。此外,《標準》要求學校建立校園網、計算機網路教室、多媒體教室,配備校園廣播、電視;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建立親情電話屋、視頻室。在經費保障方面,《標準》要求建立完善扶困助學制度,保證學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並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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