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是為了防範、化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風險的辨識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2020年11月2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40號公布《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自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2月1日
- 發文字號: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 140 號
《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是為了防範、化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風險的辨識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2020年11月2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40號公布《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自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規定》是為了防範、化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風險的辨識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2020年11月21...
《江蘇省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條例》為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發布的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加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以下簡稱“安全風險”)管理,加快實現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變,構建安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7月29日 2023年3月30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 會議修訂。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於2013年9月27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通過,於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4月25日訊息,南京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據悉,《條例...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1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對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信息公開作出了明確指示。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近些年來發生的一系列事故,尤其是江蘇崑山“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充分說明,廣大民眾尤其...
建立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等專項整治典型經驗做法得到國務院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組充分認可。安全生產基礎保障進一步增強。制修訂《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
鹽城市安全生產條例,於2020年8月19日鹽城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5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共七章,三十八條(含附則),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江蘇省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凡該省行政區域內從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江蘇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 (2022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從業單位責任和義務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
(八)安全生產情況公示制度;(九)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制度;(十一)安全生產隱患報告獎勵制度;(十二)特殊時段領導帶班制度;(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七條 大中型企業、高危行業生產...
《九條規定》結合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在歸納總結近些年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基礎上,從企業落實責任、機構人員、隊伍裝備、預案演練、培訓考核、情況告知、停產撤人、事故報告、總結評估等九個方面提出要求,...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市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在接報事故後立即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上報,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最長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第八條 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
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第十一條 生產單位應當建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質量安全總監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根據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分析研判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形成《每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