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決定

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07.31
  • 實施時間:1997.07.31
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廢止《江蘇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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