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郵電通信條例》的決定

2003年6月24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江蘇省郵電通信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6.24
  • 實施時間:2003.06.24
由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3年6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6月24日
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廢止《江蘇省郵電通信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江蘇省郵電通信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