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來源: 發布時間: 2009/09/2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本區房產業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和計畫;制訂住房保障專項規劃;協調完成市局制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參與審核本區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舊城區改造中房產管理內容。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房產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區住宅建設計畫;協同區有關部門制定本區住宅發展用地計畫;擬定本區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廉租房計畫,並負責相關實施工作。
(四)負責深化本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組織實施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銷售、售後管理;組織實施廉租住房的發放計畫、分配及租賃管理工作;發放經濟適用房資格證;指導、監督全區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執行本市房改政策。承擔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按許可權負責本區房產權屬確認,登記和發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區房地產抵押管理;負責本區房產測繪及房籍產權檔案管理;負責全區落實私房政策和解決房產辦證歷史遺留問題。
(六)負責本區房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按許可權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交易行為和房屋租賃管理;負責商品房契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本區房地產市場監測、市場分析和定期發布市場信息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行業監督與管理,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的申請、初審、複審和發證工作。
(七)負責轄區房屋的安全管理。負責本區房屋使用安全和房屋安全鑑定、危房督修改造。制訂本區危險房屋管理及防災搶險工作預案;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安全使用、修繕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負責本區住宅小區(大廈)物業企業的管理;負責三級(含暫定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申報和證書發放;對轄區物業公司實行資質管理、等級管理、從業人員資格及行為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負責轄區住宅小區(大廈)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的移交和物業管理承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商品住宅、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
(九)貫徹執行房產財務管理辦法和制度,編制局年度收支計畫和預算、彙編財務報表,並對財務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配合協調市、區財政、稅務、物價等部門完成財稅收任務的工作。
(十)負責本區內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屋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
(十一)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電話: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岸區二七路3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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