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永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內設機構:11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主要機構,駐外機構,

職責調整

強化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政務督查、政務信息化工作的職責;強化外事、僑務工作職責;強化市政府法制辦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辦理各鄉鎮(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向市政府的請示、報告;組織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函、電。
(二)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起草和修改市政府領導講話稿和市政府綜合材料;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政府、三明市政府及永安市政府參閱的信息資料;指導和管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對市委、市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省、三明和永安市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議案、意見和提案的執行和處理落實情況。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與中央、省、三明市駐永安單位、駐軍等關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協助市政府做好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市總工會、民主黨派等聯繫工作;協助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及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及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五)安排好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活動;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指導行政系統辦公室工作。做好行政後勤事務,為市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服務。
(六)為市政府依法行政當好參謀和助手,做好市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備、清理工作;組織或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審理市政府受理範圍的行政複議案件,經市長授權,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七)執行國家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貫徹情況,協調和指導重大外事、僑務和其它涉外活動;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僑資企業合法權益;做好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和民眾性外事教育,促進與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文化交流和經貿往來。
(八)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1個內設機構:
(一)經濟發展科
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經濟事務各項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經濟工作動態,研究中央、省、三明市巨觀經濟政策措施,深入分析調研,提出對接意見、建議,和促進本市經濟、產業發展的意見、建議,協助市政府分管經濟工作的領導處理具體事務。
(二)社會事業科
負責辦理市政府涉及社會事業各項工作,做好全市社會事業的分析調研,研究中央、省、三明市有關社會事業政策措施,提出對接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社會事業方面的決策提供參考,協助市委、市政府涉及社會事業方面的各項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落實。
(三)人事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歸口管理單位、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幹部、職工的人事工資和教育培訓管理等工作;負責本辦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和使用、保密工作及市政府《大事記》編制;負責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格式的把關;負責市政府機要檔案和“公文交換中心”的管理;承擔市政府及辦公室報刊、內部資料的征訂和分發工作等;負責辦公室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
(四)信息技術科
負責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為省政府、三明市政府、永安市政府和各部門、鄉鎮(街道)等單位提供信息服務,及時掌握並上報全市各類緊急、突發信息;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組織有關業務活動,指導基層政務信息工作。
(五)綜合科(黨委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工作報告、綜合性匯報材料、市長重要講話材料和市政府及辦公室綜合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編輯市政府主要領導《要事通報》;辦理《福建年鑑》的有關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主持召開的綜合性專題會等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整理;督促檢查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的落實情況;負責省、三明和永安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永安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日常活動安排;做好為民辦實事項目的督促檢查和反饋工作。
(七)行政科
根據市財政下達的年度經費預算,負責市四套班子及有關部門財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日常行政事務、會議後勤、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負責值班室的會議及活動的通知、會議室使用情況登記、受理來往電話、接待疏導信訪人員等工作。
(八)外事科
承辦全市因公出國、出境以及APEC商務旅行卡辦理的各項報批工作和證照管理;承辦應邀來永外國人的入境相關報批工作;協助上*******和處置境外涉及我市公民的領事保護、突發事件和海外維權工作;受委託辦理本行政區域內外國記者與港澳記者來永採訪事務;協助和承辦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承辦和指導對外民間交往,發展對外友好合作關係、締結友好城市工作。
(九)法制科
負責審核修改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上級人大、政府交辦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組織、參與檢查法制、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活動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協調和處理行政執法單位之間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中的爭議問題;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重要法律、法規,政府規章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辦理市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備案、清理、廢止;對市政府所屬部門和鄉鎮政府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進行處理。組織、參與本市行政區域的行政處罰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考核,配合上級法制部門辦理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承辦本級政府行政複議案件;接受市政府委託參與行政訴訟;承辦本級政府或本辦提出的行政賠償申請,對市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及下級政府的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
(十)僑務科
負責監督僑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的合法權益;負責華僑華人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做好睏難、歸僑眷屬的幫扶工作;承辦華文教育基地的申報和管理,協助做好涉及本市的海外華文教育相關工作;掌握本市和涉及本市的海外僑情動態;協助引進華僑、華人的資金、技術、人才和項目,做好華僑華人重要人物、重點社團的聯絡、接待和友好往來工作。
(十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工作;勘察大型及重要地點(三高台站)的設台擬選台址,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協調設台單位開展無線電業務,及時報告有關重大事項;調查收集無線電管理有關數據和材料,協助徵收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協助處理無線電干擾投訴,並配合市無線電檢測人員查明干擾源,排除干擾;協助開展無線電管理監督、專項執法、基站驗收、設備檢測等工作;配合做好無線電固定檢測站的維護及安防工作;協助做好各類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

駐外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市政府直屬機關紀委與派駐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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