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

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
  • 隸屬:永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縣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最佳化、現代化經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統籌推動全縣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縣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牽頭實施全縣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統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制定和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及政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四)負責重大基礎設施的綜合管理。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審核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產業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資項目,推動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綜合協調鐵路和通用航空業,銜接平衡交通發展規劃。
(五)負責巨觀經濟預測、預警和預期管理。研究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協調巨觀經濟運行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完善社會保障等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七)負責全縣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提出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投向建議。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大項目。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統籌全縣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平衡發展、布局最佳化。
(八)負責全縣基本建設、縣重點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編制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縣立項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審查審批工作,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督導工作。負責落實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按分工做好縣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督促我縣重點工程建設臨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九)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運行情況,提出協調解決財政金融運行重大問題的建議。參與制定財政和金融政策,推動構建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目標和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負責全縣企業債券發行的綜合管理。負責創業投資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市場經濟制度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十一)負責指導和協調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綜合協調全縣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實施重大產業工程,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服務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推進服務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跟蹤研判分析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三)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業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縣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四)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縣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規劃農業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並協調實施。
(十五)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對口工作。牽頭編制對口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分類指導對口支援、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合作。牽頭實施山海協作工程。
(十六)統籌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組織擬訂全縣軍民融合發展規劃、實施意見,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推進軍民融合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點產業、重大工程、重大項目。負責實施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和產業化。推動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工作。
(十七)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全縣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制定重要領域的市場價格行為規則,發布相關指引。
(十八)指導和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統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
(十九)負責縣級儲備糧棉肉糖行政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棉肉糖等重要物資和救災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糧食和重要物資的統計監測等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
(二十二)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創新完善巨觀調控,統一規劃體系,加快形成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儲備和政策工具並擇機運用,綜合施策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有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保持經濟在合理區間運行。
2.持續推進“標準地”等簡政放權工作,強化投資項目分類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推動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建設,深化發展改革領域數位化轉型。
3.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發展壯大實體經濟,加大引導和支持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給,大力推動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升級版,不斷壯大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4.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國內國外市場,聚焦關鍵領域促進有效投資,加快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積極拓展消費新增長點,大力培育發展國內市場。擴大外資市場準入,全面最佳化利用外資環境。
5.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數位化轉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推動職能轉變,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6.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縣級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7.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測,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防風險能力,發揮儲備在保障安全大局、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8.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縣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縣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實施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全縣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全縣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全縣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縣衛生健康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
2.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作出動用中央、省級、市級調撥的救災物資和縣級救災物資的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縣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中央、省級、市級調撥救災物資和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負責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政策法規、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牽頭髮展改革數位化轉型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考評。組織開展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督導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按許可權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掛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研究總量平衡。組織編制區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擬訂和實施全縣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規劃、政策和行動方案。統籌推進全縣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協調實施相關產業重大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指導重大對外開放平台建設,承擔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平衡發展和布局最佳化工作。統籌全縣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按分工承擔企業債券管理工作。負責縣海洋經濟發展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指導全縣小城鎮培育發展和特色小鎮創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戰略,編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負責全縣對口支援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山海協作工程。統籌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承擔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政策、規劃、計畫和措施。提出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規模和投向的建議,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按許可權審核重大項目。按分工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承擔央企對接工作。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以及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五)項目前期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重大前期項目工作的綜合管理,制訂全縣重大前期項目規劃,按許可權審核重大項目,建立項目前期庫。提出縣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和年度計畫。承擔縣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評估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承擔縣重點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行政審批科(掛基本建設綜合科牌子)。
負責全局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國家、省、市、縣立項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查工作,參與修訂、審查工程定額和費用。
(七)能源科。
負責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分析能源產業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按許可權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有關問題。負責建立煤電油氣等要素保障機制。按照分工承擔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開展縣內外能源合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節能(能源)執法工作。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八)價格科。
起草有關價格和收費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價格和收費的改革方案、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價格調控工作,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承擔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重要收費的管理,調整縣級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標準。承擔有關價格行為規則制定、發布相關指引工作。
(九)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
負責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的綜合性監管。制定我縣建設工程項目交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相關管理辦法。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履行職責進行監督,受理招投標活動中各類投訴舉報,協調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產生爭議和糾紛。指導和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我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建議。開展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標後管理工作。
(十)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負責縣級儲備糧棉肉糖等重要物資的收購、銷售、進出口、輪換計畫的制定和實施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研究財政糧食補貼、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承擔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相關儲備統計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負責局屬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十一)糧食和物資監管科。
組織編制實施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布局規劃、應急網路體系建設和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承擔糧棉肉糖等重要物資的市場價格監測。加強糧食流通市場的監督檢查,保障全縣糧食供需平衡。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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