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永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2011年機構改革實施後組建的,由原規劃建設局、房產管理局兩局合併,是主管全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和測繪與地理信息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 地點:永嘉縣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有關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政(行業)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辦法,經審議通過後,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縣域總體規劃和城鎮、村鎮規劃編制和建設實施管理、住宅與房產業發展戰略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本縣住房和規劃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和指導實施。
(三)指導全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住房建設和住房供應政策的實施;擬訂全縣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實施計畫以及公務員、事業(工勤)人員、社會中低收入者等各類人員住宅問題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住房計畫報批、建設管理與申購審批工作;負責公有住房租金調整報批和出售審批工作;監管全縣直管公房;指導單位自管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全縣各類房屋政策和代管房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宅建設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黨政幹部違反房改政策的行為。
(四)受縣政府委託編制縣域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上塘中心城區、甌北城市新區詳細規劃;指導與督促全縣各鎮編制城鎮總體規劃、城鎮詳細規劃、村莊建設規劃;參與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統籌和協調有關部門或中心鎮編制電力、電信、交通、水利、環保、防洪、給排水、園林綠化、燃氣等專業規劃;審查本行政區域內各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村莊建設規劃、給排水、園林綠化、燃氣等專業規劃。
(五)負責全縣城鎮規劃區內(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國有土地建設的)各類建設項目(各類風景名勝區與城鎮規劃區重疊區域內建設項目的審批需書面徵求風景旅遊主管部門的意見)的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全縣村莊規劃區內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各類風景名勝區與中心村重疊區域的建設項目的審批需書面徵求風景旅遊主管部門的意見)的規劃建設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報市級以上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議書。
(六)負責所有出讓土地的規劃安排,參與城鎮房地產開發地塊地價的會審,參與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七)負責全縣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並負責相關行業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市場、房地產開發市場、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和地方建材市場管理;負責全縣牆體材料的改革、推廣工作;負責民用建築項目節能評估與審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企業開發經營活動、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指導和推進城鄉住宅建設。
(八)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提供測繪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擬訂全縣基礎測繪與地理信息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負責基礎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建設及管理利用;負責地籍圖編制管理;負責管理地圖、測繪成果與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數據變化監測、相關業務信息和綜合統計分析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房屋權屬管理;核發房屋有關權屬證書;審核房屋測繪成果;負責全縣商品房預售、銷售管理工作;管理房產轉讓、抵押、租賃、房產交易價格評估和中介服務工作;參與核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十)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除重點工程和財政投資項目外,以下同)初步設計工作,參與縣重點工程、財政投資項目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負責制訂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園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監管、施工許可、建設監理、質量監督與檢測、施工安全、契約鑑證、定額造價和竣工驗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建設工程質量重大事故;負責全縣房屋安全管理;負責督查主管單位危險房屋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工作;調查處理房屋修繕工程重大事故,負責全縣房屋裝修管理和白蟻防治工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定額的實施;負責全縣城鄉建設工程、房屋產籍、測繪等檔案的歸檔、審核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市政、園林、公用設施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的燃氣工作;指導全縣建成區內的供水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維修資金的繳存和使用管理;參與擬訂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工作。
(十三)負責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的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對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城鄉規劃(除未取得或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外)、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監察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並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確認書,負責有關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培訓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和人才工作;負責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及人事、勞資、社會保險工作;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報批工作;負責各類執業資格註冊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受縣政府委託收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提出城鎮維護建設資金、市政建設配套費、農房改造補助經費的分配方案並監督使用。
(十六)承擔縣推進城市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縣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工科(紀檢監察室)
紀檢監察室
財務科
信訪科
車隊
用地科
工程科
建管科
市政園林科
法制監察科
監察大隊
技術科
測繪科
信息中心
質監站
安監站
檔案處
牆改辦
辦證大廳
投招辦
燃管辦

領導分工

潘劍永 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局黨委工作。
周洪熙 黨委書記
協助局長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白蟻防治、房產代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房屋徵收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產權產籍管理科、白蟻防治所、房屋徵收辦公室。聯繫碧蓮規劃所,甌北、碧蓮房管所工作。
盧少敏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書記、局長負責辦公後勤、紀檢監察、政工人事、黨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監察室、信息中心、車隊、工會、計畫生育辦公室。男,漢族,1961年11月出生,籍貫浙江永嘉,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曾任原桐州鄉黨委書記,土地管理局黨組成員,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交通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執法、財務工作。分管法制監察科、財務室、規劃建設監察大隊、房產監察大隊。聯繫岩頭、鶴盛規劃所,岩頭房管所工作。
邵永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市政園林科、市政園林服務中心、燃管辦。聯繫橋頭、巽宅規劃所,橋頭房管所,橋頭城管大隊工作。男,漢族,1968年12月出生,籍貫浙江永嘉,中共黨員。曾任永嘉縣紀委紀檢一室主任,上塘鎮黨委副書記 協助局長負責市政公用園林、城市管理等相關工作。
胡興旺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黨委書記負責辦公後勤、政工人事、紀檢監察、黨務、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信訪、勞資福利、統計、政務信息、提案議案辦理、老幹部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監察室、信訪室、辦證中心、信息中心、車隊、工會、計畫生育辦公室。聯繫甌北規劃分局、上塘、烏牛、橋下、大若岩規劃所,橋下房管所工作。
徐順儒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協助局長負責建工、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審批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建管科、房產管理科、質監站、安監站、牆改辦、城建檔案室、投招辦、建築工程材料檢測室、建築設計院、村鎮設計所。聯繫沙頭規劃所,烏牛房管所工作。
周成鈿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房地產市場、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等相關工作。分管市場科、房產交易所、物業管理科、房屋安全鑑定所、房產信息中心、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聯繫岩坦規劃所,上塘房管所工作。
周耀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等相關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工程科、技術室、測繪處、測繪院、房產測繪隊、規劃設計院。聯繫楓林規劃所工作。
周 濤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協助局長負責規劃編制與項目技術審查等相關工作。分管技術室、規劃設計院
朱建權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協助局長負責上塘城市管理大隊工作。
潘雲祥 黨委委員、上塘城市管理大隊大隊長
協同紀委書記負責局辦公室工作。
盧巧玲 黨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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