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永嘉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永嘉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金哲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嘉縣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Yongjia County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現任領導:金哲旺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擬訂醫療保障相關行政規範性檔案、政策和規劃、標準。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在全縣範圍內組織制定並實施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縣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組織、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的實施,維護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全縣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統一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要。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績效,創新醫保基金監管體制,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機關財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等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局隊伍建設,承擔教育培訓、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擬訂醫療保障改革發展工作規劃,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擬訂並組織實施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
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縣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服務的經濟性評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擬訂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落實省定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指導並監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承擔縣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金監督科(掛智慧醫保科牌子)。編制醫療保障基金和資金預決算,並承擔收支預算管理。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承擔統計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醫保信息化,建設“智慧醫保”,組織開展數據分析和監測利用。
行政編制
縣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幹部職數3名。
縣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永嘉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金哲旺
永嘉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昊
永嘉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邵忠信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永嘉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永嘉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