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

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

《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地方標準,歸口于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規定了水泥工業污染控制術語和定義、選址要求、技術要求、運行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氣筒高度、排污口設定、監測、實施與監督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水泥工業,包括從事水泥原料礦山開採、水泥(熟料)生產、水泥粉磨、散裝水泥轉運、水泥製品生產等,以及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生產運行控制、監測監督,以及現有水泥生產設施污染控制與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cement industry
  • 標準號:DB46/ 524-2021
  • 發布日期:2021-01-26
  • 實施日期:2021-03-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技術歸口: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控制水泥工業污染物的排放,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人群健康,結合海南省的實際情況,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9年8月,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牽頭組織制訂《海南省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由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歸口。
  • 現狀調研
2019年8月,標準編制組根據2017年度海南省發放的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對海南省水泥行業生產及污染治理狀況進行了梳理匯總,同時收集了相關數據並徵求企業意見,掌握了海南省水泥產業的類型、分布、污染控制和管理水平等。
為落實《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標準編制組於2019年9月赴河北省、河南省進行調研考察水泥企業脫硝改造情況,收集其2019年3月線上監測數據,基本掌握了“SNCR+高溫電除塵器+SCR”、熱碳催化還原脫硝技術對水泥窯窯尾煙氣中氮氧化物處理效率情況。
2019年8月,標準編制組從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公開端梳理匯總了海南省內4家水泥企業的相關數據,了解了獨立熱源的水泥粉磨站烘乾機的運行情況。在昌江縣生態環境局的協助下,踏勘了昌江部分採石企業、水泥攪拌站的現狀,與華潤水泥(昌江)公司代表進行了座談、交流,廣泛聽取了企業代表和專家的建議和意見。
  • 資料收集與整理
標準編制組收集了北京、山東、河北、貴州等部分省市已有的水泥工業排放標準,收集、查閱了美國、德國、日本等已開發國家水泥工業相關標準。結合海南省2017年水泥行業已發放排污許可證情況,調閱收集了2019年海南省4家熟料生產企業的水泥窯窯尾煙氣線上監測數據,掌握了海南省已有水泥企業的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特點及治理技術現狀,為標準的起草奠定了基礎。
  • 起草階段
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標準編制組通過研究水泥行業的生產工藝、污染預防、治理技術、排放水平以及治理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參考相關排放標準及國內外現有的最佳實用技術,確定了標準限值。2019年11月,標準編制組完成《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26日,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崔文龍、張傑、任小玉、李艷兵、張春燕、隋國舜、閔建鋒、李泓、郭呈宇、馬蕊、陸淼淼、王廣、曹芳智、陳明聰、崔光輝、申思、楊怡雯、徐文帥、吳曉晨、冼愛丹、謝文晶、楊朝暉、謝榮富。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選址要求
2
5 技術要求
4
6 運行控制
4
7 污染物排放限值
4
8 排氣筒高度要求
8
9 排污口設定
8
10 監測要求
8
11 達標判定
11
12 實施與監督
12
參考文獻
1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規定了水泥工業污染控制術語和定義、選址要求、技術要求、運行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氣筒高度、排污口設定、監測、實施與監督要求等。該標準適用於水泥工業,包括從事水泥原料礦山開採、水泥(熟料)生產、水泥粉磨、散裝水泥轉運、水泥製品生產等,以及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生產運行控制、監測監督,以及現有水泥生產設施污染控制與監督管理。非金屬礦開採和粉體加工,建築砂石骨料開採和加工中污染物的控制參照執行該標準。

引用檔案

GB 4915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 18918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
GB 30485-2013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GB 50634 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設計規範
GB 50757 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工程設計規範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63.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氣固定污染源—鎳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氣固定污染源—鎘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二噁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HJ/T 256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水泥製造
HJ/T 300 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緩衝溶液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434 水泥工業除塵工程技術規範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40 固定污染源廢氣—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廢氣—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暫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57 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鉛等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662 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範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酸鹼滴定法
HJ 685 固定污染源廢氣—鉛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氟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847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水泥工業
HJ 848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水泥工業
HJ 905 惡臭污染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HJ 916 環境二噁英類監測技術規範
HJ 917 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汞的測定—活性炭吸附熱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1024 固體廢物—熱灼減率的測定—重量法
HJ 1045 固定污染源煙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攜帶型紫外吸收法測量儀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2020 袋式除塵工程通用技術規範
HJ 2028 電除塵工程通用技術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水泥工業污染控制標準》(DB46/ 524-2021)的制定,旨在加強海南省水泥工業的污染防治和環境管控,推動水泥工業的技術進步,為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監管依據,並為改善海南省生態環境質量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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