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0號青海省地方標準公告,批准發布26項青海省地方標準,其中由水文中心編制的《水文設施工程質量評定規範》名列其中,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文設施工程質量評定規範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0號青海省地方標準公告,批准發布26項青海省地方標準,其中由水文中心編制的《水文設施工程質量評定規範》名列其中,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2021年11月,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10號青海省地方標準公告,批准發布26項青海省地方標準,其中由水文中心編制的《水文設施工程質量評定規範》名列其中,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信息是根據2020年...
2022)是在《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及技術裝備標準》(SL 276—2002)的基礎上修訂而成,共7章和2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水文測站級(類)別劃分原則、水文基礎設施建設及技術裝備原則、水文測站基礎設施、水文測站技術裝備、測站以上水文機構...
工程監理、建設項目效益後評估制度和水文技術裝備的政府採購制度;加強了項目建設中的質量監控措施,規定各級水文技術裝備管理機構參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建設質量監督、項目驗收的職責;規定了在運行管理中實行定期檢查、檢修維護,以及檢修維護的...
《水文設施工程施工規程》是2014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目錄:1 總則2 術語3 施工組織4 施工準備5 水文基礎設施施工6 儀器設備安裝7 質量控制內容簡介: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的各類...
但由於水利部發布的上述評定標準與評定表中涉及與水文水資源信息採集系統的內容較少,同時四川省全省也無統一的檢測與評定標準,而在項目實際建設中又需要根據上述評定標準進行質量評定。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四川省水文水資源信息採集...
第一條為保證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質量,根據《水文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是指對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與水質等項目的監測、水文...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經2003年1月2日水利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是為保證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質量而制定的。
為進一步加強水文站網管理,規範我市行政區域內水文站網規劃、建設、監測和管理活動,充分發揮水文站網的功能和作用,根據《水文站網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44號)和《重慶市水文條例》的要求,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管理、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第十三條 各類水文測站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做好水文、水資源監測,保證測報質量。第十四條 水文測驗單位在通航河道中進行水文測驗作業時,應當設定警示標誌。非水文測驗船隻在通過正在進行水文測驗的河段時...
地下水的水量與水質等項目的監測、水文調查、水文測量、水能勘測,水文水資源情報預報,水文測報系統工程的設計與實施,水文分析與計算,水資源調查評價等工作要求,符合上崗條件,熟悉和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專業技術...
《指導意見》根據水利工程類型和規模提出了水文設施建設內容,從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從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標準體系和加強監督指導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指導意見》的出台,對於加快推動建立與防汛調度...
第十三條 各類水文測站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做好水文、水資源監測,保證測報質量。 第十四條 水文測驗單位在通航河道中進行水文測驗作業時,應當設定警示標誌。 非水文測驗船隻在通過正在進行水文...
21 道路堆場面層工程 22 軌道安裝工程 23 碼頭設施工程 附錄A 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核定表 附錄B 單位工程觀感質量評定表 附錄C 工程質量評定表 附錄D 單位工程質量等級核定條件 附錄E 工程竣工整體尺度 附錄F 本標準用詞用語說明 附...
《河湖生態基流監測規程》是根據2020年青海地方標準制定項目計畫,由省水利廳提出,水文中心負責編制。內容解讀 規程編制過程中,水文中心依據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規範規程,結合青海省情水情實際和水文工作需要,對水文設施工程質量評定、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