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

民有

三民主義中,在“民有”方面,孫中山認為:民有是指四萬萬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民是民國的天子;“當今之國家,非一人之國家,乃我人民之國家。”因此,新建的共和國,應該是“專恃民力,使吾民能人人始終負責,”“國家之生存要素,人民、土地、主權”,建設真正共和國全靠國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有
  • 外文名:of the people
  • 拼音: mín yǒu 
  • 釋義: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口號之一
  • 詞性:名詞
簡介,內容,

簡介

林肯在其著名的演說中宣稱:“使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在地球上永世長存!”他所說的“民有”、“民治”和“民享”,就是對價值意義上民主的一種理解。概括來講,民主的價值理念包含人民主權、自由平等三個方面的主要內容。而工具民主——或稱方法、形式、程式性的民主,則把民主看作一種具體的工具性制度安排。熊彼特就把民主看作一種政治方法,並具體化為選舉制度:“民主方法就是那種為做出政治決定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爭取人民的選票取得作決定的權力。”

內容

孫中山的民本思想,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不斷升華的過程。作為一名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孫中山注意學習中國的傳統文化,在他的許多文章中,多次引用中國古代思想家的民本思想,如<尚書>中的“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思想;孔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思想;孟子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朱熹的“國以民為本”的思想等。孫中山將這些思想看作是他的民權思想的傳統文化淵源和實行民主主義的思想基礎。早期的孫中山對“民”的認識,更多的是同情,是重民、愛民與救民。他想通過重民來謀求國家富強之道,因為民富,國則富,民貧,國則弱。到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對“民”的認識上升到新的高度,同盟會成立,他把以“民”為主體的三民主義,作為辛亥革命的指導思想,在政治理念上也實現了由傳統的民本思想向近代民主主義的飛躍。中華民國建立後,他主張團結全國人民,“建設一世界上最富強最快樂之國家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者。”
孫中山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完全突破了古代的民本思想局限,與古代的民本思想有著本質的區別。封建時代的民本思想,並不包含對普通民眾個體價值與權利的尊重,這和近代的民主思想是完全不同的。孫中山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國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孫中山強調“國家之本在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基礎,“基礎鞏固,民國才能鞏固”。 為官者不論大小,都是人民的公僕。也就是說,民國政府和各級官吏是為人民辦事、受人民節制的公僕。孫中山對官民關係的重新定位,徹底否定了過去官與民之間統治與服從的關係。孫中山民本思想的基礎是在共和政體的基礎上,他對“民”如此重視,其目的是要從根本上改變封建的專制政體,建立一個新的共和政體的國家。所以,孫中山的民本思想具有鮮明的政治意義,被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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