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民政部印發《關於鼓勵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慈善組織積極作用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推進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重要意義、正確把握推進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基本原則、靈活選擇實施募用分離的不同方式、加強對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支持和監管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關於鼓勵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慈善組織積極作用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民政部
- 印發時間:2015年10月14日
2015年10月14日,民政部印發《關於鼓勵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慈善組織積極作用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推進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重要意義、正確把握推進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基本原則、靈活選擇實施募用分離的不同方式、加強對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支持和監管4部分。
2015年10月14日,民政部印發《關於鼓勵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慈善組織積極作用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推進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重要意義、正確把握推進實施慈善款物募用分離的基本原則、靈活選擇實施募用分離的不...
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意見》精神,並根據《意見》要求,立足職責,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意見》的有關規定落到實處,不斷推動慈善事業向前發展。
尊重困難民眾個人意願,對於經過社會救助後仍需幫扶的救助對象,民政部門應及時與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協商,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社會救助信息和慈善資源信息應同時向審計等有關部門開放。
廣泛設立社會捐助站點,創新發展慈善超市,發揮網路捐贈技術優勢,方便民眾就近就便開展捐贈。(三)健全社會救助和慈善資源信息對接機制。要建立民政部門與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同時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門與慈善組織、社會服務...
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慈善組織積極作用,逐步建立慈善款物募用分離機制,提升慈善資源使用效率。支持募集型慈善組織將募得款物通過公平、合規的方式,資助具有服務專長的慈善組織用於實施慈善項目,並全程公開資源募集、分配和使用情況。3.強化...
培育和發展各類慈善 1鼓勵興辦各類慈善組織。優先發展具有扶貧濟困功能的各類慈善組織。下放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登記管理許可權,慈善組織在申請成立時,不再需要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由民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實行直接登記。推行社區慈善組織...
支持民政部門與郵政企業落實“郵善促民生”合作協定。4.探索培育其他慈善主體。探索捐贈智慧財產權收益、技術、股權、有價證券等新型捐贈方式,鼓勵發展慈善信託並開展試點。鼓勵企業和個人在公募慈善組織內設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項目開展慈善...
對於經過社會救助後仍需要幫扶的救助對象,民政部門要及時與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協商,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社會救助信息和慈善資源信息應同時向審計等政府有關部門開放。(四)落實和完善...
(十一)推動發展“網際網路+慈善”。充分發揮杭州市網際網路發展優勢,不斷創新慈善活動載體,豐富慈善活動形式,擴大慈善活動影響,提升慈善活動便利程度。(十二)加強行政監管。依照慈善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慈善組織、慈善信託等慈善主體...
對經過社會救助後仍需要幫扶的救助對象,民政部門要及時與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協商,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做到因情施救、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社會救助信息和慈善資源信息應同時向審計等政府有關部門開放。(四)落實稅收減免...
簡化慈善組織辦理非營利組織免稅和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流程。加強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實現慈善組織電子捐贈票據全覆蓋,境外依法向慈善組織捐贈的慈善物資享受進口稅收優惠,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對慈善事業的促進作用。三...
2014年12月18日,國務院日前發布《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慈善組織按照“誰登記、誰管理”的原則,由批准登記的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其違規開展募捐...
探索捐贈智慧財產權收益、技術、股權、有價證券等新型捐贈方式,鼓勵開展設立慈善信託試點。(四)鼓勵興辦慈善組織。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為社會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給予政策支持和引導,加快培育一批獨立公正、行為規範、運作有序、公信力強的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