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

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在1992.01.03由民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
  • 頒布單位:民政部
  • 頒布時間:1992.01.03
  • 實施時間:1992.01.0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 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中關於農村(含鄉鎮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負責,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的決定,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方案草案幾經徵求意見,並在幾十個試點縣(市)試行了一個階段。實踐表明,《方案》比較符合農村的實際,是可行的。現將《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向黨委和政府匯報,並在工作中,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總結經驗,使之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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