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做好當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是民政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9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關於做好當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民函〔2019〕95號
- 發布單位:民政部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13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要求,進一步保障好基本民生,現就做好當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使命擔當
當前,我國經濟運行呈現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發展態勢,但經濟發展面臨新的風險挑戰,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任務更加繁重。各地要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當前形勢下突出保障好基本民生、夯實民生基礎的要求,充分認識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政策要托底的決策部署,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結合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突出為民服務解難題,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著力防範化解基本民生保障領域重大風險,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不斷增強困難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各地要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辦法,健全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統籌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成本等因素,綜合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以及生活困難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切實做到“應保盡保”。落實重點救助對象“分類施保”政策要求,提高救助水平。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全面落實縣、鄉兩級審批政策規定,不斷增強救助時效性。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加大救助力度。要重點關注下崗失業人員、困難企業職工、未就業大學畢業生、農民工、城市靈活就業人員等的生活狀況,對遭遇臨時生活困難的,及時實施臨時救助。進一步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抓緊落實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定期探訪和照料服務。要規範低保金等社會救助資金髮放工作,確保按時足額發放,農村低保金按季度發放的地區要實行季度首月發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價格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要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兜底保障,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特殊群體保障力度。
三、加強災區民眾基本生活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視災區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做好與受災人員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等受災人員救助的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民眾納入社會救助範圍,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對受到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定,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幫助其儘快渡過難關。對經受災人員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並根據因災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對於因災致貧返貧或者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受災民眾,要及時給予臨時救助。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災害期間民政服務對象和民政服務機構防災避險工作,以及今年以來受災地區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和災後農房恢復重建工作,重點幫助受災地區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解決實際困難,確保他們溫暖過冬。
四、引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
各地要全面落實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政策措施,積極培育發展以扶貧濟困、救災救助為宗旨的慈善組織,引導和支持公益慈善組織,通過建立專項基金、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形式,積極參與對困難民眾的救助幫扶,形成與政府救助的有效銜接、接續救助。要通過購買服務、政策引導等方式,積極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困難民眾提供生活幫扶、心理疏導、資源連結、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救助服務,幫助他們改善困難處境、增強生活信心、提升發展能力。培育社會救助領域專業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志願服務組織、社會愛心人士為困難民眾提供幫扶。當前,要動員和引導各類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服務組織積極參與受災地區款物捐贈、心理撫慰、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營造“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將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破解民眾急難憂愁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工作的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落實力度。要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斷加強學習教育、調查研究、檢視問題和整改落實,深入基層了解困難民眾期盼和訴求,認真梳理並下力氣解決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苗頭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增強風險防控和化解能力,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把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實做細。進一步健全完善縣級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困難民眾急難個案。要按照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結合專項治理關於貧困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群體“脫保”、“漏保”問題全面排查的任務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摸底排查,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基層。年底前將結合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組織開展一次集中調研,指導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民 政 部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