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研究

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研究

《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研究》從民商事仲裁制度的性質這一分歧林立但決定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的根基人手,對民商事仲裁制度性質的各種學說流派進行細緻的梳理,並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提出判定可仲裁性之依據。對包括仲裁國際立法和幾個仲裁制度發達的國內立法在可仲裁性問題的規定進行考察,概括了它們的共同特徵,並指出可仲裁問題的發展態勢。

基本介紹

  • 書名: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研究
  • 作者:歐明生
  • 出版日期:2013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8109413
  •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 頁數:159頁
  • 開本:16
  • 品牌:浙江大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問題研究》以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為主題。研究探討了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理論溯源、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判定依據、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比較法分析、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本土重構。對民商事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具有較高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圖書目錄

第一章導論
一、研究意義
二、研究方法
三、主題勘定
四、研究創新
第二章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之理論溯源
第一節仲裁性質的學說流派
一、仲裁司法論
二、仲裁契約論
三、仲裁自治論
四、仲裁混合論
五、本書的觀點:受司法限制的仲裁契約論
第二節仲裁性質對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定位
一、仲裁的契約性對可仲裁性的定位:可仲裁性一可契約性
二、仲裁的司法性對可仲裁性的定位:可仲裁性一可訴性
三、受限制的仲裁契約性對可仲裁性的定位:可仲裁性一受可訴性影響的可契約性
第三章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之判定依據
第一節判定可仲裁性的法律意義
一、決定仲裁協定的有效性
二、決定仲裁的管轄範圍
三、決定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第二節判定可仲裁性的基本標準:糾紛主體的平等性
一、理由論證
二、平等關係之界定
第三節判定可仲裁性的修正標準:糾紛權益的可處分性
一、修正之理由
二、具體類型的實證分析
第四節可仲裁性的法律適用
一、可仲裁性法律適用的意義
二、適用仲裁協定準據法
三、適用爭議事項準據法
四、適用法院地法
第四章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之比較法分析
第一節可仲裁性的國際立法
一、1958年《紐約公約》之規定
二、《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之規定
三、國際立法的總體態度
第二節可仲裁性的國別考察
一、美國立法與實踐
二、英國立法與實踐
三、法國立法與實踐
四、瑞士立法與實踐
第三節可仲裁性的比較法結論
第五章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之本土重構
第一節我國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立法現狀
一、我國的仲裁立法體制
二、可仲裁性的正面界定:可仲裁事項
三、可仲裁性的反面界定:不可仲裁事項
四、可仲裁性的排除界定:特別仲裁事項
第二節我國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變革基礎
一、市場經濟的深化與拓展
二、私人自治的深化與拓展
三、全球化時代的互動影響
四、對仲裁本質的理性認識
第三節我國民商事糾紛可仲裁性的立法完善
一、立法理念之擇定
二、立法策略之構想
三、立法規定之新構
結語
參考文獻
著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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