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駁回起訴用),法院訴訟文書。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初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樣式
相同。)
……(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
終結。
……(簡述原告起訴的理由和訴訟請求)。
本院認為,……(寫明駁回起訴的理由)。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
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的起訴。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抗訴狀,並按對方
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抗訴於×××××人民法院。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