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優勢原則

比較優勢原則,是指專長能創造價值。在市場上要想賺錢,應當發揮你的專長,你必須在某一方面比別人強,沒有比較優勢的人,很難取得超出平均水平的收入。沒有比較優勢的企業,很難增加股東財富。

比較優勢原則的依據是分工理論。讓每一個人去做最適合他做的工作,讓每一個企業生產最適合它生產的產品,社會的經濟效率才會提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比較優勢原則
  • 簡介:是指專長能創造價值
  • 依據:分工理論
  • 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比較優勢上
比較優勢原則的一個套用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如果每個人都去做能做得最好的事情,每項工作都找到最稱職的人,就會產生經濟效率。國際貿易的基礎,就是每個國家生產它最能有效生產的產品和勞務,這樣可以使每個國家都受益。
比較優勢原則的另一個套用是優勢互補。一方有某種優勢,如獨特的生產技術,另一方有其它優勢,如傑出的銷售網路,兩者結合,就會形成新的優勢。
比較優勢原則要求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比較優勢上,而不是日常運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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