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歷城區環境保護局(簡稱區環保局)設辦公室、財務科、管理科、監理站、監測站、科研科、環保一所、環保二所等8個科室,有職工40人。2001年,區環保局設辦公室、財務科、管理科、法規信訪科、監理站、監測站、環保一所、環保二所、環保三所、監察大隊,有職工78人。1996年,區環保局被市政府評為“八五”期間環保工作先進集體。1999年,被區政府評為兩個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被市綠化委員會評為綠化先進集體,被省檔案局評為機關檔案工作規範化目標管理一級單位。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實施容貌工程先進單位。2001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藍天工程先進單位,被省綠化委員會評為2000年度綠化先進單位。1996~2001年,在環境管理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認真貫徹“污染重的項目不上” 、“資源浪費嚴重的項目不上”、“效益差的項目不上”的三不上原則,同時建立和採取嚴格的項目審批制度和措施,共審批各類項目119個,“三同時”執行率達到100%。
工作職責
歷城區環保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局內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及其它全局性檔案。
二、統一管理局檔案室、會議室、接待室,負責局內車輛、印表機、複印機、空調器等公共財務保管使用、調配、維修等管理工作。
三、集中管理全局各類印簽、介紹信,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出示證明。
四、負責管理局內人事工作,做好人員工資、職稱評定。
五、負責全局各類文書的辦理工作,按計畫訂閱有關報刊、雜誌、資料、圖書。
六、負責全局各類文書的列印、複印、立卷、歸檔工作。
七、集中管理全局各類證書、錦旗、獎盃。
八、負責對外聯絡,來人接待和對內值勤服務、做好值班來信等來電記錄,並及時向領導匯報。
歷城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圍繞經濟建設好環境監察工作。
二、負責對轄區內的各排污單位或個人按監察制度、程式進行現場巡視、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徵收超標排污費、排污費、排放污水費。
四、負責實施局執法領導小組作出的處罰規定。
五、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六、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編制和項目驗收,參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歷城區環保局110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二、要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察,並按規定處理。
三、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問題進行現場監察。
四、參與轄區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來信、採訪的調查處理。
五、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現場監察,參與轄區內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
歷城區環保局法規信訪科工作職責
一、對本轄區內監察大隊、110指揮中心及各所辦理的處罰案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的程式,按照有關環保法律的要求,對其執法主體、執法程式、適用法律、量罰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後負責製作局行政處罰告知(聽政)書、決定書,依次報分管局長、局長審批。
二、接受行政處罰案件的陳述申辯。
三、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聽政。
四、申請行政處罰案件的強制執行。
五、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
六、辦理行政訴訟案件。
七、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接受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及上級機關及市長公開電話交辦的信訪事項,做好信訪的受理、辦理和複查工作。
九、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環境保護建議、提案。
歷城區環保局後勤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局內的招商引資工作。
二、局及局宿舍水、電、暖的安裝、維修及管理。
三、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
歷城區環保局監測站工作職責
一、對本轄區內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製定監測計畫,進行經常性的監測,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監測數據,編報本轄區內環境質量報告書。
二、對本轄區內排污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監測,為排污收費、環境管理與污染治理提供監測數據。(包括排放濃度、排放數量等)
三、負責完成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環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
四、負責參加轄區內污染源和污染事故的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
五、負責匯總統計、編報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年鑑、年報、季報)建立污染源檔案,並及時掌握本轄區的排污狀況和變化趨勢,為環境管理搞好服務工作。
歷城區環保局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環境管理的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環境統計和編寫環境統計半年報、年報,並進行環境統計分析。
三、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環境保護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排污總量控制計畫,限期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污染源的巨觀管理,包括污染源調查、老染源治理項目的審核、論證、竣工驗收。
五、負責新、擴、改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包括生產項目及排煙設施等)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核。
六、負責創建和複查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工作。
歷城區環保局生態科工作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綜合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行政審批,組織查處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四、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大綱、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登記表。
五、搞好轄區內審批項目建設期“三同時”的現場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六、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負責查處違法建設項目。
八、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情況統計。
九、完成上級及區局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環保所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圍繞經濟建設作好環境監理工作。
二、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各排污單位或個人按監理制度、程式進行現場巡視、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徵收超標排污費、排污費。
四、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五、參與環保法規的宣傳及“六五”宣傳工作。
六、完成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歷城區環保局工會工作職責
一、參與和監督在計畫生育中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執行。
二、參與制定人口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開展基層人口學校,並嚴格按照《濟南市人口學校流程圖》執行。
四、以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為重點,為職工謀福利,積極開展各項有益活動。
五、做好計畫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