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城區環境保護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歷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歷城發[2010]9號),設立濟南市歷城區環境保護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城區環境保護局
  • 級別:市
  • 地區濟南市
  • 部門:區政府工作部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環境政策、規劃、重大問題和運行機制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
(二)加強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環境監管、環境安全應急管理、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提出本轄區環境保護目的建議,對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全區環境保護髮展綱要,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計畫的編制及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建設規劃;審查城市總體規劃中與環境保護有關內容。
(二)負責市、區長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落實,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環境保護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排污總量控制計畫,限期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完成我區污染物總量削減年度指標。
(三)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放射性及電磁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防治規劃和規章;負責轄區內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
(四)監督管理轄區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擬定全區自然保護髮展規劃;監督、管理轄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區內各級生態示範區建設。
(五)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六)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處理環境污染糾紛。
(七)負責市長、區長環保目標責任書的分解、調度、實施、制定本區內環境目標責任書,並負責監督落實。
(八)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執行國家公布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推動清潔生產及銷毀處理廢棄化學危險物品審批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九)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和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負責全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十一)承擔區環保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各相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機構設定

歷城區環保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局內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及其它全局性檔案。
二、統一管理局檔案室、會議室、接待室,負責局內車輛、印表機、複印機、空調器等公共財務保管使用、調配、維修等管理工作。
三、集中管理全局各類印簽、介紹信,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出示證明。
四、負責管理局內人事工作,做好人員工資、職稱評定。
五、負責全局各類文書的辦理工作,按計畫訂閱有關報刊、雜誌、資料、圖書。
六、負責全局各類文書的列印、複印、立卷、歸檔工作。
七、集中管理全局各類證書、錦旗、獎盃。
八、負責對外聯絡,來人接待和對內值勤服務、做好值班來信等來電記錄,並及時向領導匯報。
歷城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圍繞經濟建設好環境監察工作。
二、負責對轄區內的各排污單位或個人按監察制度、程式進行現場巡視、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徵收超標排污費、排污費、排放污水費。
四、負責實施局執法領導小組作出的處罰規定。
五、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六、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編制和項目驗收,參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歷城區環保局110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二、要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察,並按規定處理。
三、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問題進行現場監察。
四、參與轄區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來信、採訪的調查處理。
五、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現場監察,參與轄區內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
歷城區環保局法規信訪科工作職責
一、對本轄區內監察大隊、110指揮中心及各所辦理的處罰案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的程式,按照有關環保法律的要求,對其執法主體、執法程式、適用法律、量罰進行審核。審查合格後負責製作局行政處罰告知(聽政)書、決定書,依次報分管局長、局長審批。
二、接受行政處罰案件的陳述申辯。
三、組織行政處罰案件的聽政。
四、申請行政處罰案件的強制執行。
五、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
六、辦理行政訴訟案件。
七、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接受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及上級機關及市長公開電話交辦的信訪事項,做好信訪的受理、辦理和複查工作。
九、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環境保護建議、提案。
歷城區環保局後勤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局內的招商引資工作。
二、局及局宿舍水、電、暖的安裝、維修及管理。
三、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
歷城區環保局監測站工作職責
一、對本轄區內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製定監測計畫,進行經常性的監測,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監測數據,編報本轄區內環境質量報告書。
二、對本轄區內排污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監測,為排污收費、環境管理與污染治理提供監測數據。(包括排放濃度、排放數量等)
三、負責完成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環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
四、負責參加轄區內污染源和污染事故的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
五、負責匯總統計、編報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年鑑、年報、季報)建立污染源檔案,並及時掌握本轄區的排污狀況和變化趨勢,為環境管理搞好服務工作。
歷城區環保局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環境管理的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環境統計和編寫環境統計半年報、年報,並進行環境統計分析。
三、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環境保護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排污總量控制計畫,限期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污染源的巨觀管理,包括污染源調查、老染源治理項目的審核、論證、竣工驗收。
五、負責新、擴、改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包括生產項目及排煙設施等)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核。
六、負責創建和複查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工作。
歷城區環保局生態科工作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綜合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行政審批,組織查處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四、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大綱、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登記表。
五、搞好轄區內審批項目建設期“三同時”的現場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六、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負責查處違法建設項目。
八、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情況統計。
九、完成上級及區局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環保所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圍繞經濟建設作好環境監理工作。
二、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各排污單位或個人按監理制度、程式進行現場巡視、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徵收超標排污費、排污費。
四、參與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五、參與環保法規的宣傳及“六五”宣傳工作。
六、完成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歷城區環保局工會工作職責
一、參與和監督在計畫生育中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執行。
二、參與制定人口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開展基層人口學校,並嚴格按照《濟南市人口學校流程圖》執行。
四、以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為重點,為職工謀福利,積極開展各項有益活動。
五、做好計畫生育工作。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濟南市歷城區環境保護局行政編制11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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