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

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前身為武鳴縣計畫委員會,1996年12月機構改革,計委、經委和體改委合併為武鳴縣計畫與經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
  • 時間:1996
  • 單位:事業單位
  • 職工:10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前身為武鳴縣計畫委員會,1996年12月機構改革,計委、經委和體改委合併為武鳴縣計畫與經濟局,2001年機構改革,武鳴縣計畫與經濟局分為武鳴縣發展計畫局和武鳴縣經濟貿易局兩個單位,2004年,武鳴縣發展計畫局更名為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經濟調節部門。主要職責為: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專項規劃,研究分析全縣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負責項目投資管理民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負責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負責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負責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等。核定編制人數13人,內設機構有行政秘書股、綜合規劃股、經濟社會發展股、項目投資股體制改革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現有在職職工10人,其中在職領導4人,非在職領導1人。局長楊健,局黨組書記陸日,副局長韋民克、葉蘋、潘月平、韋梁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編制專項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管理;統籌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撥的專項資金;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三)研究分析全縣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對策建議;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
(四)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含調研)的審批和審核上報;安排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本縣撥款的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全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負責對重大項目建設的行政性監管;提出並組織實施本縣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參與規劃和建設;統一歸口辦理需報自治區、南寧市審批的工業、電力等建設項目;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五)負責對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分析和匯總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六)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提出全縣重要商品市場供求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對策;審核上報、下達本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以及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升級,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重大問題,提出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
(八)研究提出全縣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貫徹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專項規劃;承擔全縣轄區內北部灣經濟區開發建設相關職責;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擬訂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九)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負責監測和預測全縣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負責全縣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及本縣的價格收費調整方案;擬訂和調整本縣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主要收費標準,以及政府定價分級管理目錄及管理辦法。
(十一)貫徹實施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管;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務價格鑑證。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有關糧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訂本縣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制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培育和發展糧食市場;制訂全縣糧食收購計畫,組織完成糧食收購任務;負責管理國家和地方的糧食儲備,建立和完善糧食儲備體系,應付突發事件,保障軍隊糧食供應,平抑市場糧價,穩定糧食市場;負責安排定向口糧供應工作,幫助災區、貧困區及水淹庫區移民的農戶解決糧食需求問題。
(十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糧食經營許可審批,會同相關部門對糧食市場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糧食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糧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實施糧食財務會計制度,彙編財務報告和會計決算,指導和監督直屬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統計工作,實施糧食儲備和糧油商品流通統計制度,匯總統計報告,提供統計資料和糧油流通信息,指導和監督全縣糧食行業的統計工作。
(十四)擬訂武鳴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政策和措施。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鳴縣發展和改革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會務、文電、檔案、機要、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解釋、清理和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法律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任免、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及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效能、黨務及紀檢監察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縣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開展全縣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實施情況評估並提出建議;負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
(三)經濟社會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全縣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檔案、民政、旅遊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提出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及解決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組織編制社會事業中重點專項規劃;負責提出使用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本縣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優先發展領域和重大薄弱環節的專項投資及補助性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項目投資股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目錄並歸口管理;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列入自治區和南寧市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開工計畫;參與協調全縣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組織重大項目開竣工及竣工驗收;負責建設、管理全縣固定資產項目庫;負責組織全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研究提出全縣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和經費安排方案;指導和協調全縣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五)體制改革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股)
研究全縣實施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分析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綜合性、全局性和深層次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和實施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和實施;研究提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督查落實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議定事項;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價格綜合股
負責物價工作方面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財務、資產、安全以及有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物價工作方面綜合性材料、重要報告起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價格調整總體方案;負責研究價格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價格宣傳、統計、信息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監測和預測全縣價格變化趨勢;協調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違法行為查處、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和行業價格自律等工作。
(七)價格管理股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房地產、藥品和醫療服務等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統籌推進醫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研究制訂價格改革、調整的中短期方案;貫徹落實醫療保障藥品、基本藥物價格和盈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審核縣管的藥品價格;研究提出全縣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依法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房地產、藥品和醫療服務等價格,協調處理縣內價格爭議;提出重要物資儲備的管理費用標準、價格補貼方案和出庫價格建議。
(八)收費管理股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南寧市頒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經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武鳴縣有關收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建議;負責全縣收費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制訂和調整有關收費的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收費公示工作;依法核發《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並組織定期審核、審驗。
(九)糧食綜合管理股
負責糧食工作方面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以及有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巨觀調控、平抑市場糧價、品種調整和糧食流通規劃;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糧油安全保管、儲備糧輪換、糧食保防化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安全和科學使用;負責對全縣糧油庫存品質化驗、鑑定、送檢工作;負責全系統糧食企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系統項目開發及企業發展工作;負責糧食企業的資產重組,盤活資產存量、搞活經營;負責全系統糧食企業的招商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蒐集整理、分析市場經營信息,為企業提供有價值的經營項目;負責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糧食監督檢查股
負責監督檢查糧食流通政策、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申請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審批工作,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對全縣糧食行業糧油購銷、加工業務進行指導、協調、監督;負責收集縣內外糧油購銷信息,掌握和分析糧油市場行情,建立糧油購銷模式,組織指導糧食企業敞開收購、順價銷售,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負責指導優質稻產業化生產項目的經營管理工作。
(十一)糧食計財股
負責糧食財務的管理;負責對糧食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負責對糧食系統財務、統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所屬機構領導的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儲備資金的調撥以及儲備費用的分配;督促、檢查、指導財務人員、統計人員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按時編制匯總上報各種報表;加強對糧油價格工作的監管力度,完善糧油價格管理制度。
(十二)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發展、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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