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機動車駕駛證核發指南

武穴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由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管科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機動車駕駛證核發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事項
  • 辦理部門: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管科
  • 辦理地點: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管科
  • 前置審批:否
  • 聯合審批:否
  • 承諾期限:五個工作日
行駛依據,辦理主體,受理條件,審批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法定期限,辦理流程,

行駛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號公布)第19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令第405號)第19條;
3、《省政府公布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許可規定及實施機關的決定》 (2004年9月2日,省政府令第268號)第64項。
執行規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7年4月1日,公安部令第91號)。

辦理主體

武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管科。

受理條件

1、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2、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許可機關:市、州、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許可條件:
1、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機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機車、普通二輪機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大型貨車、城市公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城市公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審批材料

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4)本人所持機動車駕駛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於復員、轉業、退伍的人員,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4)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4、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4)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於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5、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於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收費依據

收取考試費用和駕駛證工本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831號)。
收取考試費用和駕駛證工本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831號)確定的標準。

收費標準

科目一考試費:120元/每人次;
科目二考試費:150元/每人次;
科目三考試費:230元/每人次;
駕駛證工本費:15元/證。

法定期限

申請人考試合格之日起5個工作日核心發機動車駕駛證
1、受理;
2、預約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
3、科目一考試;
4、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在三日核心發二年有效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5、預約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
6、科目二、三考試;
7、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科目一-核發《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考試科目二-考試科目三-考試合格的核發機動車駕駛證;增加準駕車型-考試科目一-核發《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考試科目二-考試科目三-考試合格的核發機動車駕駛證;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申請A1、A2、B1、B2準駕車型的-考試科目二-考試科目三-考試合格的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其他準駕駛車型的,直接核發機動車駕駛證;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科目一-申請A1、A2、B1、B2準駕駛車型的-考試科目三-考試合格的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其他準駕駛車型的,直接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不符合規定的-出具退辦憑證。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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