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指南

河源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指南
  • 主管部門:河源市公安局
  • 辦理對象: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
  •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 受理機構:河源市公安局
  • 辦理視窗:河源交通支隊車輛管理所視窗
辦理條件,辦理依據,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法定時限,承諾時限,收費依據,

辦理條件

符合《機動車登記規範》(公安部令第124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條件規定。

辦理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 ; ;
2、《機動車登記規範》(公安部令第124號) ; ;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 ; ;

所需材料

1、 機動車: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2、 駕駛人:(一)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二)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除填寫申請表,提交第十八條規定的證明外,還應當提交所持機動車駕駛證。(三)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於復員、轉業、退伍的人員,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3)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四)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的,按照外交對等原則執行;(3)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於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
3、 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
4、 機動車車牌證申請表, ;
5、 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
6、 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

辦理流程

1、機動車:(1)機動車所有人填寫相關表格; (2)機動車查驗; (3)機動車登記覆核; (4)牌證發放; (5)檔案歸案。 2、駕駛人: (1)受理視窗申請; (2)按要求預約考試時間 (3)按預約考試時間考試; (4)考試合格後參加警示教育、領證宣誓; (5)發證

辦理時間

法定時限

1、行駛證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
2、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後在申請人參加領證宣誓儀式的當日核發駕駛證

承諾時限

1、行駛證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
2、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後在申請人參加領證宣誓儀式的當日核發駕駛證

收費依據

依據《粵價332號》,行駛證15元/本,駕駛證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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