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武漢市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武漢市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原武漢市江夏區城鄉建設局更名而成,是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夏區四賢路2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行業管理、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徵收與補償、人民防空、城建檔案、管網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地方性政策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全區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籌集、運用管理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管理以及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管理。協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做好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工作。
(四)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市場監測、市場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房屋交易政策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房屋面積管理。負責商品房契約備案及存量房交易網簽管理。負責房屋交易核查工作。
(六)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租賃市場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估價)行業的管理。負責全區房產出租、抵押、交換管理,實施房產市場的收費管理。
(七)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和物業承接查驗等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協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完成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區房屋的安全鑑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導全區危險房屋管理及應急搶險工作。指導開展全區白蟻防治工作。負責全區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有關房屋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及存量房交易資金的動態跟蹤。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十)負責對區內全社會各類房地產活動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房屋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各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
(十一)負責室內裝飾管理,維護室內裝飾工程質量和公共安全,促進行業快速發展。
(十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組織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審核及批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審核、下達全區城鄉建設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統籌推進城鄉建設。擬訂統籌城鄉建設政策和基礎設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集鎮和村莊建設示範創建工作。參與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指導促進行業發展;負責全區建築業施工企業的從業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指導建築業協會工作和區屬施工企業建築業產值統計、分析、上報。
(十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負責轄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監管和備案工作。
(十六)承擔區內新、改、擴建項目現場消防技術檢查工作;做好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消防質量、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備案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消防信息化工作。
(十七)負責受理建設工程法定建設程式的報建審批,審核辦理項目經理(總監)變更、解鎖等工作;依法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實施行業監管;受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投訴;受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結算審查備案。
(十八)負責轄區房屋和市政基礎建設工程質量及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組織或參與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以及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城建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負責城區管網建設綜合協調,負責市政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綜合信息平台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城市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同步建設、集約建設工作。負責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的管理協調工作。
(二十)負責指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的工作。組織技術引進、科技項目攻關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利用。負責新技術推廣套用。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築智慧型化等工作。
(二十一)負責指導推進建築節能的工作。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承擔裝配式建築和建築節能減排推廣套用工作。監督指導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生產質量和綠色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和綠色建材套用。
(二十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事項的綜合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戰結合開發利用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計畫;督促檢查城市重要經濟目標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提出建議;戰時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組織開展全區人民防空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代表區人民政府履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政管理工作;擬訂徵收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項目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對實施徵收的項目組織聽證、調查、登記並公布結果;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進行監督。負責協調解決軌道交通建設中的征地、拆遷、還建、城市規劃等方面的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房產和城建檔案的收集和管理,對住建系統列入城建檔案業務範圍的單位和部門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工程項目竣工檔案的驗收;負責統籌推進全區住建系統信息化網路建設、信息工作的業務指導及運行管理工作;接收、保管永久和長期保管的各種載體的城建檔案、資料;對接收進館的城建檔案、資料進行科學管理、安全保護和為社會提供利用服務。
(二十五)協調推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路設計之都建設。
(二十六)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二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上傳下達、政策調研工作;負責督辦、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政務信息、目標管理及綜合服務工作;負責宣傳報導、草擬重要文稿、文書處理工作;負責黨建、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工青婦、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年度(資金)計畫;負責住建資金的管理和調度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督檢查全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指導、審核、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政策性法規培訓工作;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負責全局信息公開、普法依法治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局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三)建設管理科。負責城建投資工作;負責局承建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前期策劃、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負責區基礎設施項目策劃和重大工程項目儲備庫建設工作;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結算、工程財務決算及辦理工程移交工作;承擔組織或參與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以及調查處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照明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村鎮建設、城區管網建設工作。
(四)房產管理科。負責完成市下達的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並指導督促實施。負責貫徹落實全區房地產調控和開發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房屋交易、房屋租賃、物業管理活動、房屋使用安全、房屋資金的監督管理。
(五)綜合管理科。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統籌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工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督管理;代表區人民政府履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

現任領導

局長:林劍
副局長:胡超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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