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國家稅務局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是由原武漢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原武漢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武漢市國家稅務局
  • 外文名稱:Wuhan administration of State Taxation
  • 地理位置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909號
  • 主管部門武漢市人民政府
  • 局長覃先文
  • 機構設定:設15個內設機構(正處級
  • 管轄單位江岸江漢和新洲區局等13個分局
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地理位置,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直屬單位,基層區局,工作動態,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劉曉東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巡視員(副廳級)、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宇放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肖才茂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崔光勤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宏峰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雷建國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彬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亞光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羅俊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趙毅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徐良敏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沈永剛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周光春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余代祥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黨委委員:郭敏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稅局

機構設定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設15個內設機構(正處級)、8個直屬機構(正處級)、4個事業單位(正處級)、基層區局16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落實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7.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9.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10.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定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巡視工作。
11.教育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2.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3.國際稅務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4.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15.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16.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17.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岸區、黃陂區、新洲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3.第二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漢區、礄口區、東西湖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4.第三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漢陽區、漢南區、蔡甸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5.第四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武昌區、青山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四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6.第五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洪山區、江夏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五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7.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等辦法;組織實施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承擔管轄範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6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直屬單位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稅收科學研究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稅收基礎理論、套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稅收資料;編輯稅務內部期刊、地方稅志。
4.票證中心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稅收票證和登記證的購領、發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基層區局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設基層區局16個,即:江岸區局、江漢區局、礄口區局、漢陽區局、武昌區局、青山區局、洪山區局、東西湖區局、漢南區局、蔡甸區局、江夏區局、黃陂區局、新洲區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區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局和東湖風景區局。
附:各分局機構一覽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公室:武漢市江漢區鄔家敦159號(馬場路金貿大廈D座)909號
武漢市江岸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岸區黃孝河路協昌花園特一號
武漢市江漢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漢區民主一街165號
武漢市礄口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391號
武漢市漢陽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大道635號
武漢市武昌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武昌區解放路文昌門特一號
武漢市青山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571號
武漢市洪山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192號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山南路237號
武漢市漢南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漢南區紗帽正街68號
武漢市江夏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古驛道號
武漢市蔡甸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蔡甸區樹藩大街1595號
武漢市黃陂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黃陂區建設大道
武漢市新洲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新洲區城關鎮北正街23號
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200--1號
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武經開發區百業路199號

工作動態

省局梅昌新副局長到第五稽查局開展工作調研
2013年9月30日上午,省局梅昌新副局長、省局稽查局劉瓊局長一行到第五稽查局進行調研。市局陳宇放總經濟師、市局稽查局周光春局長陪同調研。
在聽取該局主要負責人的工作匯報後,梅昌新副局長一行就醫藥行業專項整治、陽光稽查、管查互動等重點內容進行了座談。座談會上,該局檢查人員重點就醫藥行業專項整治中的兩戶“擴版克隆發票”典型案例進行了詳細介紹。
劉瓊局長指出,該案揭示出醫藥行業發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今後要特別重視企業經營中發票驗舊購新的管理。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全省稽查部門將持續開展對醫療行業的發票專項整治,有效消除當前稅收征管工作的盲點。
梅昌新副局長充分肯定了第五稽查局當前的工作,認為該局在稽查工作壓力大、難度大的情況下,工作思路清晰、管理規範、隊伍精良,充滿正能量。對今後如何更好地開展稽查工作梅局長提出三點要求:一是依法履職盡責。稽查部門要充分發揮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查的職能作用,理直氣壯地開展本職工作,力求案件有特色、有突破、有新意,將稽查工作做實、做專、做精、做細、做強、做大。二是克難奮進做好稽查。當前現實環境面臨各種主客觀困難,省、市局領導也十分關心和重視,希望廣大的一線檢查人員能夠迎難而上,大力推進陽光稽查、數字稽查和分級分類稽查,加快全省稽查現代化的步伐。三是文明陽光清廉稽查。要按照省局開展“為民、務實、清廉”的民眾性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堅決杜絕“四風”,禁止出現執法“貪”、服務“難”和管理“散”的現象,文明執法、陽光稽查、廉潔從稅,真正做到服務大局、服務民眾、服務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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