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996年,市人民政府設立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03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該市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設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該局於2004年11月12日正式掛牌,現主要職能和任務是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並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主要審批審核事項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的審核、審批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設定時間:2003年12月30日
  • 地理位置:武岡市
  • 批准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1996年,市人民政府設立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03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該市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設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該局於2004年11月12日正式掛牌,現主要職能和任務是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並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主要審批審核事項為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的審核、審批權。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設施。
2)、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行政處罰權:(1)對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行為的;(2)對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3)對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行使的;(4)對機動車在橋樑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試剎車的;(5)對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築物、構築物的;(6)對在橋樑上架設壓力在4kg/cm。(0.4兆帕)以上的煤氣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壓電力線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線的;(7)對擅自在橋樑或者路燈設施上設定廣告牌或者其它掛浮物的;(8)對未對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的缺損及時補缺或者修復的;(9)對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定明顯標誌和安全防圍設施的;(10)對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挖掘城市道路後,不及時清理現場的;(11) 對依附於城市道路建築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定辦理批准手續的;(12)行使對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定補辦批准手續的;(13)對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14)對未經資質審查合格而經營燃氣的;(15)對未取得燃氣經營資格而擅自經營的;(16)對從事瓶裝燃氣充氣的燃氣經營企業給過期未檢測的鋼瓶或者報廢的鋼瓶充裝燃氣的;(17)對自建燃氣設施供本單位使用,但未取得燃氣使用許可證的;(18)對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建建 (構)築物和堆放物品的;(19)對在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保護範圍內,修築建(構)築物或堆放重物危及供水設施安全的;(20)對擅自在市政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上擺攤設點、堆放雜物、向排水設施傾倒垃圾、廢渣、糞便及其他廢棄物,撒漏固(液)體物質損害路面的;(21)對未到規定期限及未經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22)對超面枳、超期限占用市政設施以及超面積、超期限挖拋城市道路的;(23)對在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進行危害燃氣設施的活動以及擅自移動、塗改、覆蓋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統一標誌的;(24)對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阻撓經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氣工程項目施工安裝的;(25)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26)對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的;(27)對施工現場混亂,不符合保衛、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4)、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行政處罰權:(1)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和經營活動噪聲污染的;(2)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3)對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質氣體的;(4)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5)對在城市建城區內向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及排放生活污水和其它廢棄物以及在河道的灘地和岸坡堆放或存貯固體廢物的;(6)對未採取密封措施或者其它防護措施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氣體或者粉塵的物質的;(7)對在人口集中地區、文教科研區從事經常性露天噴漆或其它散發大氣污染物作業的。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亂停亂放車輛、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菸花爆竹的銷售、燃放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行政處罰權:(1)無照商販或離開指定場所到公共場所經營的有照商販;(2)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3)對在店外經營或店外作業行為的;(4)違反戶外廣告設定規定行為的;(5)對破損或殘缺廣告等影響市容的。並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管理。
7)、負責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行使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仇中元:局長,負責本局全盤工作
劉小威:副局長,分管政工、財務、車輛調度與人秘股工作;聯繫環衛工作,六中隊;
徐雨:副局長,分管業務、客運工作;
鄧集政:副局長,分管法制、宣傳、綜治、信訪、打非、禁爆、五中隊工作;
鄧芙蓉:副局長,聯繫環衛工作、分管新垃圾場建設工作;
唐曉雄:紀檢組長,分管紀檢、駐村中心工作、糾風、二中隊工作;
鄧集武:工會主席,分管工會、雙聯、渣土、一中隊工作;
唐軍文:黨組成員,分管三中隊工作,協助鄧集政副局長工作;
王海云:黨組成員,分管處罰中心工作,協助劉小威副局長工作;
胡義雄:監察室主任,分管監察、四中隊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樂洋路84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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