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麻陽苗族自治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湘政函〔2007〕39號)及懷化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批覆》(懷編〔2007〕50號)檔案精神,於2008年9月10日正式掛牌成立,正科級,為縣人民政府領導的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地區:麻陽苗族自治縣
  • 級別:正科級
  • 成立時間:2008年9月10日
主要職責,領導成員及分工,工作機構及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業務培訓及業務考核。
(三)負責研究擬定全縣城市管理髮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全縣定城市管理容貌標準。
(四)負責行使本縣城規劃區內臨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場地、綠化地、城市排水設施、戶外廣告設定、出租汽車“三證”、燃氣經營的行政許可。
(五)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區域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權如下: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和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區範圍內違反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破損或者殘缺等影響市容的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城市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及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犬類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無證售犬、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1、履行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

領導成員及分工

黃澤武: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張 勇:黨組書記,主管黨務、建整扶貧工作。
黃昌昭:副局長,分管財務、安全生產、公共客運及督查工作。
周 萍:紀檢組長,分管紀檢、計生、工青婦及辦公室工作。
胡立軍:副局長(兼任縣環衛所所長),分管環衛所。
馮 俊:副局長,分管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人事、綜治、法規等工作。

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中心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及考核考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人事計財裝備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人員、培訓、調配、考核等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局的財務及內審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辦公自動化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執法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三)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股
負責有關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和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對口銜接、文書送接、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執法工作中的糾份調處工作;負責承辦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務。
(四)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綜合股
負責行政許可項目工作,制訂行政許可案卷和台帳,實施收繳分離工作;負責對城區燃氣經營戶的監督管理和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年審年檢工作;負責制定城區燃氣供應數量規劃和協助物價部門加強對燃氣價格的控制。
(五)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罰中心(加掛行政許可中心)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域內城市管理方面違章違法行為實行集中處罰;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許可項目費用的集中收繳,登記行政許可項目費用台帳,制定和審核行政許可案卷材料等。
(六)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行使縣城市容環境衛生、規劃、園林綠化、市政、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共客運、燃氣、公安交通、公安及犬類管理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市容、交通秩序等監察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城管執法中隊的管理、指揮、調度、執法監督以及教育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
(七)麻陽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客運辦
負責城市公共客運行業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城市公共客運的發展規劃和突發應急預案;制定客運服務、行車安全管理制度,會同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劃定城市公共客運站、場交通安全保護範圍,並負責安全監督和檢查;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受理乘客投訴、處理調解客運糾份,查處城市公共客運車輛違規違法行為。
五、行政許可
1、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
法律依據:(1)《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地許可
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3、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許可
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4、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審批
法律依據:(1)《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六、聯繫方式
1、辦公地址:湖南麻陽 高村鎮建設南路003號 郵編:41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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