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裝備管理制度是指軍隊為實施對武器裝備管理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器裝備管理制度
- 釋義:軍隊為實施對武器裝備管理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武器裝備管理制度是指軍隊為實施對武器裝備管理而制定的行為準則。
武器裝備管理制度是指軍隊為實施對武器裝備管理而制定的行為準則。包括武器裝備的請領、補充、動用、封存、保管、操作、維修、轉級、退役、報廢和技術革新等制度。廣義的武器裝備管理制度,包括武器裝備的發展決策、研製、生產、採購與使...
部隊軍械裝備管理制度,是指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及其他有關規定,部隊軍械裝備管理制度主要是:(1)使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訓練中要儘量使用代用器材和代用品;各種裝備必須按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使用彈藥要...
民兵武器裝備不得擅自借出。因執勤、,訓練需要借用配發給民兵或者民兵組織的武器裝備時必須報經縣人民武裝部批准。(5)民兵武器裝備的保管,按照總參謀部的規定辦理。保管民兵武器裝備的單位,必須有堅固的庫(室)、健全的管理制度。武器...
海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 海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海軍武器裝備的管理辦法。該規定根據中央軍委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器裝備管理工作條例》,結合海軍具體情況制定。
人民軍隊武器裝備管理必須貫徹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立足現有武器裝備,以保障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為目標,發揚人民軍隊武器裝備管理的優良傳統,按照武器裝備全系統、全壽命管理的要求,實行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管理。
《黑龍江省民兵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是為加強民兵武器裝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於2000年5月30日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軍區頒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21日,...
第三條 對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企事業單位,實行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制度。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應當取得相應保密資格。第四條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嚴格程式、突出重點、公平公正的原則。第...
省級公安機關應當每年組織對收回、報廢槍枝集中銷毀,所需經費納入武器裝備經費預算。第八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上級公安機關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或者不定期抽取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當每年度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報告...
第五條 協作配套單位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所列產品(技術)科研生產活動,應當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第六條 協作配套單位占有、使用的軍工設備設施,依照國家有關軍工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實施管理。第七條 協作配套單位應當按照國家...
武器裝備領導管理體制 武器裝備領導管理體制,武器裝備從接收到退役、報廢一系列過程的組織領導管理體系和相應制度,構成的武器裝備管理體制。包括武器裝備分散管理體制、武器裝備集中領導分級管理體制、武器裝備集中統一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民兵武器裝備的保管,應當符合技術和戰備、安全的要求,具體技術勤務規則和管理制度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動用民兵武器裝備,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民兵武器...
民兵武器裝備倉庫看管人員優先從退伍軍人中錄用。第十七條 民兵武器裝備倉庫應當建立健全警衛值班制度。看管人員應晝夜巡邏警戒,不得坐崗、臥崗、脫崗。值班、帶班人員應當在職在位,督促檢查看管人員做好巡邏警戒工作。第十八條 各級軍事...
第三章 縣民兵裝備倉庫管理 第十三條 縣民兵裝備倉庫實行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存放、保管民兵武器彈藥,必須確保質量和安全,做到無鏽蝕、霉爛,無丟失、損壞,無鼠咬、蟲蛀,無差錯、事故。第十四條 安全制度:(一)縣人民武裝部(...
第七條 許可證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一)依照國防科工委發布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工作指南》,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計畫;(二)組織對申請單位進行初審;(三...
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並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應當接受軍事代表機構的監督。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九條 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按照積極防範、突出重點、...
民兵武器裝備倉庫看管人員優先從退伍軍人中錄用。第十七條 民兵武器裝備倉庫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警衛值班制度。看管人員應當晝夜巡邏警戒,不得坐崗、臥崗、脫崗。值班、帶班人員應當在職在位,督促檢查看管人員做好巡邏警戒工作。第十八條 各級...
軍事裝備體制,亦稱“武器裝備發展管理體制”,國家或武裝力量關於武器裝備發展與管理的機構設定、職權劃分及相互關係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根據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和國防發展戰略思想,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的武器裝備系統...
(四)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五)具有完善的質量體系;(六)具有按質、按期完成科研生產任務的良好信譽;(七)具有按照規定的標準、產品圖樣及技術條件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八)承擔武器裝備總體和系統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應具有...
對由於質量問題和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等原因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單位或型號組織,給予責任單位行政正職撤職處分,免去型號總指揮、總設計師職務,吊銷責任單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第四十條 軍工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審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審查工作的客觀、公正、科學,提高審查工作的質量,根據國防科工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有關規定和《國防科工委專家聘用資格制度》(科工人字2000266號)而制定的...
本辦法所稱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是指武器裝備的總體、系統、專用配套產品的科研生產活動。本辦法所稱專門的武器裝備科學研究活動,是指武器裝備領域的理論性、基礎性科學研究活動。第三條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應當根據國防建設和武器...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持和提高國防科研生產能力,加強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的管理,保障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軍工關鍵設備設施,是指直接用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要的實驗...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管理,確保科研生產質量,提高科研生產效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實行許可證制度。凡申請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經審查合格,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以下...
武器裝備保管 武器裝備保管,對武器裝備實施保存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管理工作條例》和《〈部隊武器裝備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標準〉實施概則》的總要求是所保管的武器裝備,應當保持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能夠隨時遂行任務。
特徵:(1)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使用制度。武器裝備指用於殺傷敵人的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如槍、炮、彈藥、戰車、飛機、艦艇、化學武器、核武器和通信、偵察、導航等軍事技術裝備。對於武器裝備的使用,中央軍委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令第178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於1995年6月3日簽發的命令。第178號令《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是為加強民兵武器裝備管理,保障民兵完成作戰、執勤、訓練等項任務制定。簽發 ...
第十八條 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並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應當接受軍事代表機構的監督。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九條 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按照積極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