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正藍旗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政府主管全旗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旗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現有幹部、職工11人。其中:行政人員7人、公勤人員2人。機關設辦公室、宣傳法規和發展規劃股(人口研究股)、科學技術服務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下設2個直屬單位:旗計畫生育協會和旗計生服務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內設機構:4個
  • 人口研究股:宣傳法規和發展規劃股
  • 秘書長:烏雲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政府主管全旗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以下十條:
(一)擬訂全旗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旗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旗人口發展規劃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以及盟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計畫生育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各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全旗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四)監測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負責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對計畫生育業務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家庭健康促進計畫;組織實施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與衛生部門配合共同做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七)制定全旗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仔阿說。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府葛,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九)協調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旗政府和盟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檔射熱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其木格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其木格
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其木格
主持局機關、黨支部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辦公室、黨建和廉政建設。
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楊慧臻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楊慧臻
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副局長戀臘屑頌:楊慧臻
協助局長負責宣傳、信息化、科技、流動人口、協會、服務站、工青婦、信訪等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正藍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內設4個科室:辦公室、宣傳法規和發展規劃股(人口研究股)、科學技術服務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建章立制和財務等工作;承擔聯繫凳兵料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擬訂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計畫生育各類專項經費的預算和撥付,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協調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二)宣傳法規和發展規劃股(人口研究股)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以及盟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例治理工作。
根據盟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擬訂全旗人口發展規劃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旗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負責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擬訂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人口規模、素質、結構、分布、發展趨勢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嬸舟少拒、前瞻性研究;分析人口發展動態,研究人口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龍去凝利用、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提出科學的預測和應對方案;擬訂全旗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課題,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相應的監督評估工作。
 (三)科學技術服務股
負責全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出生缺陷一級預防的規章制度和標準,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指導節育技術服務工作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宣傳工作;擬訂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對節育手術的技術鑑定和善後處理工作;負責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盟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各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

直屬機構

計畫生育協會
秘書長:烏雲
(一)協助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及內蒙古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和人口與計畫生育方案;
(二)依法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利,促進實現男女平等;
(三)向育齡民眾、青少年、兒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務;
(四)致力於杜絕不安全的人工流產;
(五)確保在提供服務和信息時,對服務對象沒有岐視,不因服務對象無支付能力而拒絕服務。
任務是:
(一)發動會員在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優教中起帶頭作用;
(二)宣傳國家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先進的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計畫生育和性與生殖健康等科學知識;
(三)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生產、生活一育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
(四)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反映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意願與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五)對內交流工作經驗;對外進行交流與合作。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
旗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是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單位,現有職工12人,其中技術人員9人,6人大專以上學歷,均持執業醫師資格證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合格證上崗,其中主治醫師5人,醫師2人,主管護師1人,行政後勤3人。站內設有:藥房、接診室、藥具室、B超室、檢驗室、生殖健康諮詢室、處置室、手術室、婦檢室。醫療設備有:B超機2台,乳腺診斷儀1台,心電圖1台,雙目顯微鏡1台,半自動生化分析儀1台,波姆治療儀1台,電子陰道鏡等。主要開展優質技術服務、生殖道感染干預、出生缺陷干預“三大工程”,查環查孕查病及避孕藥具發放管理等工作。
旗計生服務中心的服務職能有:
1、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諮詢。
2、避孕藥具的發放及相關的指導、諮詢、隨訪。
3、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
4、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計畫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
5、生殖道感染的檢查、診斷、治療。
6、乳腺疾病的檢查、診斷、治療。
7、宮頸癌的普查。
8、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的推廣。
9、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宮內節育器放、取、輸卵管結紮術)。
10、施行輸卵管復通術。
11、早、中期人工終止妊娠術。
(二)宣傳法規和發展規劃股(人口研究股)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以及盟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工作;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例治理工作。
根據盟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擬訂全旗人口發展規劃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旗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負責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旗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擬訂全旗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人口規模、素質、結構、分布、發展趨勢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分析人口發展動態,研究人口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利用、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提出科學的預測和應對方案;擬訂全旗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課題,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相應的監督評估工作。
 (三)科學技術服務股
負責全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出生缺陷一級預防的規章制度和標準,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指導節育技術服務工作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宣傳工作;擬訂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對節育手術的技術鑑定和善後處理工作;負責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盟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各級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

直屬機構

計畫生育協會
秘書長:烏雲
(一)協助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及內蒙古自治區計畫生育條例和人口與計畫生育方案;
(二)依法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利,促進實現男女平等;
(三)向育齡民眾、青少年、兒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務;
(四)致力於杜絕不安全的人工流產;
(五)確保在提供服務和信息時,對服務對象沒有岐視,不因服務對象無支付能力而拒絕服務。
任務是:
(一)發動會員在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優教中起帶頭作用;
(二)宣傳國家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先進的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計畫生育和性與生殖健康等科學知識;
(三)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生產、生活一育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
(四)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反映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意願與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五)對內交流工作經驗;對外進行交流與合作。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
旗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是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單位,現有職工12人,其中技術人員9人,6人大專以上學歷,均持執業醫師資格證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合格證上崗,其中主治醫師5人,醫師2人,主管護師1人,行政後勤3人。站內設有:藥房、接診室、藥具室、B超室、檢驗室、生殖健康諮詢室、處置室、手術室、婦檢室。醫療設備有:B超機2台,乳腺診斷儀1台,心電圖1台,雙目顯微鏡1台,半自動生化分析儀1台,波姆治療儀1台,電子陰道鏡等。主要開展優質技術服務、生殖道感染干預、出生缺陷干預“三大工程”,查環查孕查病及避孕藥具發放管理等工作。
旗計生服務中心的服務職能有:
1、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諮詢。
2、避孕藥具的發放及相關的指導、諮詢、隨訪。
3、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
4、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計畫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
5、生殖道感染的檢查、診斷、治療。
6、乳腺疾病的檢查、診斷、治療。
7、宮頸癌的普查。
8、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的推廣。
9、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宮內節育器放、取、輸卵管結紮術)。
10、施行輸卵管復通術。
11、早、中期人工終止妊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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