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9年2月13日,中共歙縣縣委 歙縣人民政府《關於歙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歙發〔2019〕5號檔案,組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職責基礎上,組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城市管理局牌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不再保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既是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縣政府職能部門,又是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正科級建制。內設辦公室(宣傳股)、市容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環衛股、政策法規股(執法監督股)、市政綠化亮化管理股五個職能股(室)。下設二級機構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縣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現有行政在編人數7名,事業在編人數2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歙縣
  • 所屬部門:歙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凌暉(局長)
  • 所獲榮譽:“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
協助管理局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及下設單位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負責文電處理、財務管理、信息宣傳、黨務政務公開、信訪、檔案、統計、保密、安全、保衛、接待和車輛管理等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設單位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市容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城區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市容市貌管理規劃、計畫和標準;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管理行政許可的辦理;負責擬定市容整治方案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全縣市容秩序綜合整治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行政審批相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受理和會同有關股室辦理城管執法局權力清單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審批事項檔案整理和有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配合縣政務中心視窗開展行政審批服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環衛股
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擬定環衛規劃、計畫和標準;負責擬定環境衛生整治方案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全縣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檢查、考核工作;負責環衛設施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公用事業的招標和中標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廢棄食用油脂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的監督管理。
(四)政策法規股(執法監督股)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紀律和依法行政行為進行監督;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違紀違法行為舉報、投訴問題的查處;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報批;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負責案件質量檢查、規範辦案程式;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之間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工作的互相溝通和接待工作;負責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及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五)市政綠化亮化管理股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亮化綠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和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公園、道路綠化帶、公共綠地中花草、樹木的栽補養護、衛生保潔與清運進行管理;對城區各單位管界內、防護綠地、自建公園、單位附屬綠地綠化實行監管;負責城區公共亮化設施的維護以及主次幹道兩側視野範圍內、繁華商業區、城市出入口、廣場、景區等處建(構)築物、戶外廣告亮化設施實施監管;負責因市政設施建設和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遷移、拆除城區主次幹道亮化設施實施監管;負責因市政設施建設和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遷移、拆除主次幹道亮化設施等工作的現場勘察、審核;負責編制建成公園、道路綠化帶、公共綠地改造、城區主次幹道亮化設施改造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參與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地工程、公共綠地和幹道綠化等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城區照明設施規劃、建設計畫的會審,並負責亮化設施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城區綠化、亮化管理與維護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和運行監管;負責城區道路占用、挖掘的日常管理。

現任領導

凌暉: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 、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長、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獲得榮譽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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