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是2020年09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
- 標準編號:T/SXCAA 008—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09月10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檢驗檢測機構安全標識使用要求》是2020年09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各級農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加大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積極組織實施農業標準,確保標準實施。加強農業標準普及工作 保證文本的供應充足,讓每個實驗室使用者都能及時得到文本,這是保證新標準貫徹實施的基礎。對於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疑問,...
第十二條 檢驗檢疫機構監督加施標誌時應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標誌監督加施記錄》,並在檢驗檢疫證書中記錄標誌編號。第十三條 標誌應由檢驗檢疫地的檢驗檢疫機構監督加施。第十四條 入境貨物需要在檢驗檢疫地以外的銷售地、使用地加施...
檢測檢驗資質分為甲級和乙級。取得甲級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在全國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從事涉及生產安全的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及產品的型式檢驗、安全標誌檢驗、在用檢驗、監督監察檢驗、作業場所安全檢測和事故物證分析檢驗等業務。取得...
(一)沒有檢驗、檢測標識的;(二)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三)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氣瓶充裝單位發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氣瓶,應當按規定送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發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
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監察區域內煤礦企業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
地方標準《電梯使用安全標誌與標識》(DB34/T 4278-2022)規定了電梯使用管理相關標誌與標識設定的基本要求、分類、內容、樣式、固定要求及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企業應定期對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目標、指標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並結合實際及時進行調整。 5.1.2機構和職責 5.1.2.1機構設定 企業應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並應按照有關規定...
(五)利用自有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實驗室檢測能力證明材料(包括實驗室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範),已經獲得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的,還應當提供相應認可證書複製件;利用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應當提供檢驗檢測機構的...
《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管理規範》(DB4105/T 178-2021)規定了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的接收、標識、流轉、傳遞、儲存、保護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安陽市行政區域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的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食品抽檢工作中,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七)具有檢驗檢測工作所需的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和有關技術標準。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時,其申請項目對應的在用設備數量(已落實任務的)應當符合有關核准項目規定的最低要求。具體條件和要求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
第五條 質量管理體系總的要求如下:(一)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本要求建立、實施、保持並且持續改進與其檢驗檢測活動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二)質量管理體系應當檔案化,並且達到確保檢驗檢測質量和檢驗檢測過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檢驗體系檔案...
地方標準《檢驗檢測機構服務規範—總則》(DB34/T 4050-2021)確立了檢驗檢測機構服務的服務原則和服務要求,並規定了機構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控制與評價等方面的通用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從事檢驗檢測服務的第三方組織。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檢驗...
TSG Z7001—2021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准規則 10 TSG Z7002—2022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核准規則 11 TSG Z7003—200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不適用於無損檢測,依據TSG Z7002—2022 第4.6條;不適用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要求,依據...
保障質量等五個方面進一步規範評價與檢測機構從業行為,《五條規定》中的每一個必須、每一個嚴禁,都依據了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總局第12號令)、《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總局第22號令)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範圍內,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檢驗檢測機構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時,應當註明檢驗檢測依據,並使用符合資質認定基本規範、評審準則...
(一)向有關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單位和檢驗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涉嫌從事違反本條例活動的情況;(二)查閱、複製有關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單位和檢驗...
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共4種)無線局域產品(共1種)裝飾裝修材料(共3種)玩具(共6種)信息安全產品(共13種)認證機構 標誌使用 使用3C認證標誌的前提是獲得國家認監委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在認證有效期內、符合認證要求。CCC...
產品加貼“CE”標誌,就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歐盟共頒布了32種指令。“CE”標誌本身並非安全認證標誌,其實只是廠家的自我聲明。國際上慣用的模式是由申請第三方評定進行評定,並由認可認證機構頒發...
GS-標誌表示“安全檢驗合格”。GS-確定了產品符合德國設備產品安全法、貿易聯合會安全措施條例、德國工業標準(DIN)、歐洲標準(EN)及一般技術標準。製造商在獲準加貼GS-標誌和被授之相應的認證證書之前,其產品必須通過公認的檢測機構(...
第二十條 能力驗證相關檢驗檢測項目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和驗證材料,並經市場監管部門確認通過。整改期間或者整改後技術能力仍不能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並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後,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安全”的一貫性;技術檔案(Technical Files)必須存放於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對被市場監督機構發現的不合CE要求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程中出現事故但是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