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職能研究

檢察機關職能研究

《檢察機關職能研究》編著者施業家、吳忠良、羅林、譚明、郎艷輝。 《檢察機關職能研究》的研究是沿著從國外到國內,從過去到現在,從現在到將來的思路來探討檢察制度的產生、形成、發展的基本規律,進而研究出檢察權運行的規律性的內容,力求完善我國的檢察理論,並提出規範檢察權運行的立法建議,為我國檢察事業的發展、檢察理論與檢察實務建設作出貢獻。本書通過對檢察機關職能的系統研究,形成具體理論與實務貢獻如下:1.建立檢察訴訟職能和訴訟監督職能適當分離的工作機制。通過本書的研究,科學劃分檢察職能,最佳化檢察職能配置,節省檢察運行成本,充分發揮檢察功能,增強法律監督的整體效益,健全檢察監督立法,使檢察權運行科學化、合理化與規範化,對強化法律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推進依法治國、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制定檢察監督法規,解決實際工作中監督難的問題。本書對法律監督方面的立法進行研究,建議制定出台《檢察監督法》,用法律的形式嚴格規定檢察權運行機制,明確用法律的形式規定在檢察權運行中監督者、被監督者各自的權利義務,法律監督的對象、內容、程式和違反法律的責任,使得檢察機關在行使檢察權時師出有名、於法有據。

基本介紹

  • 書名:檢察機關職能研究
  • 出版社: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
  • 頁數:266頁
  • 開本:16
  • 作者:施業家 吳忠良
  •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6253280X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檢察機關職能研究》編著者施業家、吳忠良、羅林、譚明、郎艷輝。
本書通過對檢察機關職能的系統研究,形成具體理論與實務貢獻如下:1.建立檢察訴訟職能和訴訟監督職能適當分離的工作機制。通過本書的研究,科學劃分檢察職能,最佳化檢察職能配置,節省檢察運行成本,充分發揮檢察功能,增強法律監督的整體效益,健全檢察監督立法,使檢察權運行科學化、合理化與規範化,對強化法律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推進依法治國、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制定檢察監督法規,解決實際工作中監督難的問題。

作者簡介

譚明,男,土家族,1960年8月生,湖北省恩施市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讀法學碩士研究生。現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國家四級高級檢察官,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施業家,男,漢族,1970年9月生,湖北省大悟縣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讀法學博士研究生。現為江漢大學《江漢大學學報》編輯,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機關檢察理論與套用研究特約研究員。羅林,男,土家族,1964年1月生,湖北省秭歸縣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讀法學碩士研究生。現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國家三級高級檢察官。郎艷輝,男,土家族,1978年1月出生,湖北利川人,法學碩士,現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掛職),國家一級檢察官,恩施士家族苗族自治州檢察理論與套用研究人才,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吳忠良,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湖北陽新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訴訟法學2011級在讀博士生,現任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國家二級高級檢察官,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曾獲湖北省勞動模範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立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三次,並多次被湖北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機關工委表彰為政法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檢察機關職能概述
第一節 檢察機關職能的概念和特徵
一、檢察機關職能的概念
二、檢察機關職能的特徵
第二節 檢察權與檢察機關職能
一、檢察權要義
二、檢察權與檢察機關職能的關係
第二章 外國檢察機關職能比較與啟示
第一節 外國檢察機關職能比較
一、法國檢察機關職能
二、德國檢察機關職能
三、英國檢察機關職能
四、美國檢察機關職能
五、日本檢察機關職能
第二節 外國檢察機關職能的啟示
一、各國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能是履行公訴
二、各國檢察機關都有一定的偵查或指揮偵查職能
三、各國檢察機關都具有法律監督職能
四、各國檢察機關都具有自由裁量職能
五、參與民事、行政訴訟的職能日益發展
第三章 檢察機關職能定位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權力制約理論與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一、權力制約理論概述
二、權力制約理論與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第二節 司法獨立理念與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一、司法獨立概述
二、司法獨立理念下的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第三節 依法治國理念與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一、依法治國的含義
二、依法治國理念下的檢察機關職能定位
第四章 檢察機關的偵查職能
第一節 檢察機關偵查職能概述
一、檢察機關偵查職能的合理性
二、我國檢察機關偵查職能的特殊性
第二節 檢察機關偵查職能體系
一、檢察機關偵查職能體系概述
二、獨立偵查職能
三、指揮偵查職能
四、豁免職能
五、補充偵查職能
第五章 檢察機關的批捕職能
第一節 國外批捕職能概述
一、國外檢察機關不具有批捕職能的原因
二、國外具有批捕職能的機構
第二節 我國檢察機關的批捕職能
一、我國檢察機關批捕職能的必要性
二、批捕的條件
三、批捕的程式
第六章 檢察機關的刑事公訴職能
第一節 檢察機關刑事公訴職能概述
一、檢察機關刑事公訴職能的歷史必然性
二、檢察機關刑事公訴職能的內容
第二節 起訴職能
一、起訴職能的範圍
二、審查起訴
三、起訴書的製作
四、案件移送方式
第三節 支持公訴職能
一、外國檢察機關的支持公訴職能
二、我國檢察機關的支持公訴職能
第四節 公訴變更職能
一、外國檢察機關的公訴變更職能
二、我國檢察機關的公訴變更職能
第五節 不起訴職能
一、外國檢察機關的不起訴職能
二、我國檢察機關的不起訴職能
第六節 辯訴交易職能
一、英美法系國家檢察機關的辯訴交易職能
二、大陸法系國家檢察機關的辯訴交易職能
三、檢察機關辯訴交易職能的限制
第七節 量刑建議職能
一、外國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職能
二、我國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職能
第七章 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
第一節 法律監督職能概述
一、法律監督職能的含義和特徵
二、法律監督職能是我國檢察機關所特有的職能
三、法律監督職能關係
四、法律監督職能的範圍和對象
五、法律監督職能的方式和內容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
一、刑事立案監督職能
二、偵查監督職能
三、刑事審判監督職能
四、刑罰執行監督職能
第三節 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
一、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的法律依據
二、民事訴訟法律監督的程式
第四節 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職能
一、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職能的法律依據
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職能的範圍
第五節 非訴訟法律監督職能
一、糾正違法通知職能
二、檢察建議職能
第八章 檢察機關職能改革與完善
第一節 檢察機關職能改革概述
一、檢察機關職能改革的價值取向
二、檢察機關職能改革的基本要求
三、檢察機關職能改革的路徑選擇
四、檢察機關職能改革的實質內容
第二節 檢察機關職能的拓展
一、賦予檢察機關違憲案件調查職能
二、賦予檢察機關行政案件起訴職能
三、賦予檢察機關民事案件起訴職能
第三節 檢察機關職能的完善
一、偵查職能的完善
二、批捕職能的完善
三、刑事公訴職能的完善
四、法律監督職能的完善
五、非訴訟監督職能的完善
第四節 湖北省檢察機關職能改革的實踐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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