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訴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等11件。發布透露,對網際網路企業未履行個人信息管理和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將通過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公益損害責任,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在最高檢發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農業農村等行政機關個人信息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涉及快遞、醫療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等泄露個人信息問題。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包括網際網路企業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並進行消費欺詐等問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通過技術軟體、物業服務等不同手段非法獲取並交易個人信息問題,除了依法打擊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還將網路運營者作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公益損害責任。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為契機,持續跟進監督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辦理更多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為個人信息保護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全文,一、主要考慮,二、成效,三、困難和下一步安排,案例,

全文

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訴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等11件。發布透露,對網際網路企業未履行個人信息管理和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將通過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公益損害責任,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在此次發布的餘杭區檢察院訴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中,餘杭區檢察院發現該公司開發的音樂視頻教學類APP存在違法違規收集、儲存、使用個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經調解,該公司自願對APP進行全面整改,刪除違法違規收集、儲存的全部用戶個人信息,公開賠禮道歉,並承諾不再侵害用戶個人信息。對該APP後續整改情況,檢察機關引入第三方代表評估,通過合規檢測後才允許其重新上架。
在最高檢發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農業農村等行政機關個人信息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涉及快遞、醫療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等泄露個人信息問題。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包括網際網路企業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並進行消費欺詐等問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通過技術軟體、物業服務等不同手段非法獲取並交易個人信息問題,除了依法打擊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還將網路運營者作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公益損害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目前屬於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最高檢2020年9月出台《關於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網路侵害領域的辦案重點。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其中有19個省份明確要求檢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為契機,持續跟進監督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辦理更多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為個人信息保護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一、主要考慮

網際網路、大數據時代的新業態、新生活,在帶來商機和便利的同時,也伴隨著監管和維權的困難。“誰動了我的個人信息”,成了每個人的煩惱和不安。泄露的個人信息經黑色產業鏈流向的電信網路詐欺,更是國家重拳打擊的多發高發犯罪。濫用個人信息滋生的“大數據殺熟”,也已納入中央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風險防控重點。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是人民民眾新時代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同時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破解的難題。
2018年11月8日,最高檢張軍檢察長在出席第五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分論壇發言中指出,“檢察機關要探索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促進全方位司法保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強化了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張軍檢察長強調:要以頒布實施民法典為動力,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使命。落實民法典關於強化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範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履職、擔當作為。
第一,民有所呼,我必有應。近年全國“兩會”, 關於“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議案、建議、提案,越來越關注強化法治保障。2017年7月起全面推行的檢察公益訴訟,以公益利益代表、守護美好生活為使命,取得顯著成效,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也被寄予厚望。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其中有19個省份明確要求檢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最高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關切,在2020年9月出台的《關於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網路侵害領域的辦案重點,並對貫徹執行省級人大常委會專項決定提出要求。
第二,順應立法導向,積累司法經驗。2021年4月26日至29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內容包括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彰顯了強烈的國家意志。最高檢緊緊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畫,在繼續加大對個人信息刑事司法保護力度的同時,著眼解決執法司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指導全國檢察機關重點辦理符合立法導向的公益訴訟案件,用實實在在的典型案例以及辦案中建立健全的制度機制,為推動立法修訂提供司法實踐依據。
第三,協同行政監管,深化綜合治理。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職能部門持續開展針對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侵權行為的專項治理,出台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等監管措施。社會高度關注的《常見類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將於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這些監管措施為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提供了靶向。檢察機關通過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督促協同相關行政機關嚴格執行監管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風險;通過辦理民事公益訴訟包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增加侵權責任主體的違法成本,修復受損公益,推動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二、成效

一是案件類型豐富,促進了多領域多行業個人信息保護。在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農業農村等行政機關個人信息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涉及快遞、醫療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等泄露個人信息問題。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包括網際網路企業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並進行消費欺詐等問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通過技術軟體、物業服務等不同手段非法獲取並交易個人信息問題,除了依法打擊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還將網路運營者作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公益損害責任。
二是綜合運用刑事追訴、公益訴訟手段,增加侵權行為的違法成本。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追究公益損害責任,通過高額罰金和公益損害賠償加大警示力度,預防潛在的違法犯罪行為。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熊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人自行徹底刪除所有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按照非法獲利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共70餘萬元。法院在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熊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並處5萬至60萬元不等的罰金的同時,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公益訴訟請求全部予以支持。
三是有效激活保護機制,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檢察機關針對部分行政機關不注重個人信息保護、監管責任不到位等問題,通過磋商、公開聽證和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履職,凝聚各部門的監管共識,增強監管合力。同時以個案辦理推動相關行業治理和長效機制建設,助推提升治理效能。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就診者個人信息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後,聯合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教育局出台《關於加強消費領域個人信息保護執法司法協作的若干意見(試行)》,圍繞教育培訓、母嬰服務、房產租售、汽車銷售、裝修裝飾、美容健身、旅遊住宿、網站或APP運營等侵犯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多發高發的行業和領域,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有力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四是提升了相關企業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責任意識。對網際網路企業未履行個人信息管理和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公益損害責任,推動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發現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音樂視頻教學類APP存在違法違規收集、儲存、使用個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經調解,該公司自願對APP軟體進行全面整改,刪除違法違規收集、儲存的全部用戶個人信息,公開賠禮道歉,並承諾不再侵害用戶個人信息。對該APP軟體後續整改情況,檢察機關引入第三方代表評估,通過合規檢測後才允許其重新上架。

三、困難和下一步安排

一是立法供給不足。一方面,個人信息保護目前屬於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的立案標準、起訴條件、訴訟請求等實體和程式規定尚未規範,在檢察建議整改落實和起訴案件受理環節容易產生分歧。另一方面,涉及個人信息的各類違法情形、法律責任以及行政機關的監管職責有待法律明確規定,以便於檢察機關精準監督糾正違法。
二是調查核實手段欠缺。個人信息侵權違法行為多數與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高新科技相關聯,呈現跨區劃、匿名化、涉眾型、全鏈條等特點,檢察機關發現、收集、固定、研判、鑑定相關電子證據,需要與之相適應的調查核實手段。實踐中主要依靠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程式中取證,或者商請相關網際網路平台提供,檢察機關自行向有關行政機關、企業、人員調取證據相對困難,影響辦案進度和成效。
三是公益損害認定難、修復難。在民事公益訴訟中,侵害個人信息造成的損失難以量化,損害賠償認定缺乏統一規範的評估鑑定方法和標準。追回、禁止、刪除涉案的個人信息,需要相應的技術手段和人力物力,主張和支持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訴訟請求,需要技術方案或者替代方案。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為契機,密切關注立法進展及相關行政監管措施的落地落實,持續跟進監督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的突出問題,爭取辦理更多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為個人信息保護貢獻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一是協助立法機關修改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中的檢察公益訴訟條款。遵循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發展規律,結合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及各地檢察機關辦案實踐中積累的經驗,研究提出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分設民事公益訴訟條款和行政公益訴訟條款的立法建議。
二是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同協作。重點就解決常見類型中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人臉識別技術、快遞物流行業以及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等特殊群體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進一步增強執法司法合力,分類精準開展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三是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勢。以檢察一體化應對個人信息公益損害網路化。加快全國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檢察指揮中心建設,採取最高檢、省級檢察院自辦案件,加大交辦、督辦工作力度,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等方式,統籌發揮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突出辦理全國性、有影響力的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努力斬斷個人信息侵權與電信網路詐欺之間的利益鏈條。

案例

1.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手機APP侵害公民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2.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就診者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3.甘肅省平涼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快遞單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4.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學生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5.江西省樂安縣人民檢察院督促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
6.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裝飾裝修行業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7.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訴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
8.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訴李某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
9.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訴H科技有限公司、韓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10.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訴熊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11.廣東省廣寧縣人民檢察院訴譚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