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是橫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橫州市文物局牌子。

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南寧市和橫州市關於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橫州市橫州鎮城司北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體育事業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三)管理全市性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活動,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旅遊業發展。
(四)指導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監測文化廣電體育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廣電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廣電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貧困地區廣電建設和發展。
(六)推進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廣電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及人才隊伍建設。
(七)指導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經營、廣電機構、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旅遊保險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入境、出境、國內旅遊業務管理。指導監督、協調管理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等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九)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培育文化體育創意、動漫等旅遊新產品,推動文化體育旅遊商品開發。
(十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陣地,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全市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傳承和傳播。
(十五)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承擔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文物管理等機構業務建設。
(十六)負責推動全市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七)推進體育科研的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舉辦全市性各種大型體育競賽,承辦和協辦在我市舉行的體育比賽,指導行業系統和基層舉辦各種體育競賽活動,制定全市訓練競賽規劃和改革措施,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本市參加各項比賽的工作。
(十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橫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共設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文化藝術股、廣電股、體育股、旅遊股、政策法規和市場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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