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明確,本次改革應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鈎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明確,本次改革應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鈎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決定》提出了改革應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則,即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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