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合併監管是金融監管當局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法人資格金融機構依法訂立協定,組成一個金融機構的法律行為進行的監督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構合併監管
- 類型:金融術語
機構合併監管是金融監管當局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法人資格金融機構依法訂立協定,組成一個金融機構的法律行為進行的監督和管理。
機構合併監管是金融監管當局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法人資格金融機構依法訂立協定,組成一個金融機構的法律行為進行的監督和管理。在中國,全國性金融機構的合併,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併,由其註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行審核...
綜合我國保險業併購實際和國內外監管做法,《辦法》主要規範目標公司為境內保險公司的併購行為,不包括保險公司對非保險公司的股權投資,也不包括保險公司對境外保險機構的股權投資。為了促進保險市場的統一開放,《辦法》同時適用於中資保險...
《銀行並表監管指引》是中國銀監會發布對各金融機構管理工作中的行為指引,引導管理髮展。引言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並表監管指引(試行)》的通知 銀監發〔2008〕5號 機關各部門,各監事會辦公室、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
金融監管一體化是由於英國在世界金融體系中的重要地位,英國金融監管局的成立在全球掀起了一股建立統一監管機構的熱潮。簡介 1986年,挪威建立了一個對銀行、證券和保險機構進行統一監管的巨型金融監管部門(Kredittilsynet),這是自1929年大...
《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實施方案》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字〔2016〕109號通知,於2016年7月8日頒布。制定方案 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實施方案 魯政辦字〔2016〕10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
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分析內部應收應付賬款往來,識別其有無真實的業務交易背景,評估對資產負債、收益以及監管指標的影響。保險集團公司應當了解保險集團內部不同機構向同一客戶提供不同性質的金融服務,評價是否通過客戶形成了間接形式的內部交易...
資產公司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末向銀監會報送上一年度集團內部交易開展情況的綜合報告(包括重大內部交易和一般內部交易,其中一般內部交易可以合併報告)。第四十八條 監管機構明確規定需披露信息的關聯交易對應的集團內部交易,有關交易方應按...
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具體內容如下: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統籌推進...
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藥品經行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
機構在合併、分立的過程中,應做好學生安置、財務清算等工作,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合法權益。第十條 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准的;(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
第三章非現場監管 第十二條銀監會負責指導和監督派出機構對外資銀行的非現場並表監管工作。第十三條並表監管局應監督主報告行按季上報境內機構合併財務報表。其中,獨資、合資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的財務報表和集團合併財務報表按年度...
(八)撤銷分支機構。第二十條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變更事項涉及許可證記載內容的,應當交回原許可證,領取新許可證,並按照《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告。第二十一條因合併、分立設立新保險經紀機構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向...
2002年5月1日,德國把德意志聯邦銀行和保險監管、證券監管機構合併,成立統一監管組織———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成立,標誌著德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又一次重大變化。形成的過程 在德國,隨著銀行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最佳化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5〕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最佳化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
第十章 公司併購的證券和稅收監管政策分析 10.1 我國公司證券法規存在的問題與完善的途徑分析 10.2 西方已開發國家對公司併購的稅收政策 10.3 我國公司併購涉及的主要稅收政策 10.4 我國公司併購中的稅收政策引導 第十一章 中介機構在...
(八)撤銷分支機構。第二十條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變更事項涉及許可證記載內容的,應當交回原許可證,領取新許可證,並按照《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告。第二十一條因合併、分立設立新保險公估機構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向...
機構監管是按照不同機構來劃分監管對象的金融監管模式,如銀行機構、證券機構、保險機構、信託機構等。優勢 機構監管其優勢在於:當金融機構從事多項業務時易於評價金融機構產品系列的風險,尤其在越來越多的風險因素如市場風險、利率風險、...
(十一)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改革後名單 改革後,除國務院...
三是,細化了對評估機構變更行為的處理。規定資產評估機構可以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併或者分立、可以轉換組織形式、可以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辦公場所等。四是,增加了“監督管理”一章。分別對合伙人(股東)及分支機構負責人專職條件;資產...
調整股權結構及股本方式,轉讓股權。②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③調整業務範圍; ④更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⑤更改名稱。⑥機構分設、合併。⑦修改章程。⑧變更營業地址。⑨中國人民銀行認定須報經批准的其他變更事項。
根據《2001金融服務和市場法》,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被確立為一個由董事會領導的獨立的監管機構,是由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成立之前的十個監管機構合併而成。這項法令賦予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四項法定目標:維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促進公眾對...
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
該《辦法》施行後,財政部2005年5月11日發布的《資產評估機構審批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2號)予以廢止。辦法頒布 《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7月26日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不再保留與市檔案館合併設立的市檔案局。政府機構 著眼於轉變政府職能,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病,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結合新時代發展要求,著力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調整...
一行三會是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前國內金融界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這四家中國的金融監管部門的簡稱,此種叫法最早起源於2003年,一行三會構成了中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的格局...
國家稅務總局(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