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最低天氣標準,又稱“航站天氣標準”。是指機場允許航空器起飛或著陸的最低天氣條件。主要指規定的能見度和雲底高的最低值、風速的最大值、危險天氣現象的強度。在能見度和雲底高大於其規定的最低值、風速小於其規定的最大值、危險天氣現象未達到規定的強度期間,機場開放允許航空器起降;反之,機場關閉,禁止航空器起降。這類最低天氣標準是依航空器的性能、飛行員的駕駛術、機場淨空條件和導航設備等因素而確定的。因而對各種類型的航空器、不同等級的駕駛員、在白晝或黑夜、作目視飛行或儀表飛行,其最低天氣標準是有差異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場最低天氣標準
- 外文名:jichangzuiditianqibiaozhun
- 類別:天氣標準
- 地點: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