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樅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樅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樅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樅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樅陽縣
  • 所屬部門:樅陽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何媛媛(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在城鄉規劃區內,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在城市規劃區(含鎮,下同)內,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
3、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5、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即對環境污染危害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或者實施一次行政處罰即可糾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市容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市容管理股(行政許可股)、法制股。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管理局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財務管理、來電處理、檔案、督查、信息、議案、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保密、保衛、值班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投訴、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固定資產和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擬定規範性檔案、規劃和計畫,並組織起草、審查和報批。
二、市容管理股(行政許可股)
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戶外廣告安裝發布和各類裝飾媒體及日常維護的監督管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兩側的城市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上張貼、懸掛各種宣傳品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性、經營性臨時占道管理;負責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及其它設施的審批、管理,檢查、督促門前三包工作;負責城市建築渣土、建築垃圾管理與協調;制定城市環衛管理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及小街小巷的生活垃圾清掃保潔、收集、運輸等檢查、監督及協調工作;負責新建的市容環衛設施的選址、定點,參與全過程的檢查、監督;負責環衛管理及垃圾處理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市容、環衛管理政策措施和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指導市場產權單位搞好市場經營秩序及周邊相關秩序的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涉及市容管理其它方面的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市容管理工作。
三、法制股
負責監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職能的執行;負責起草、審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制訂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政府法制辦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培訓、業務考核和評比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承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承辦本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相關工作;負責對進入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辦理,對進入聽證程式的案件組織聽證;負責法律文書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何媛媛
副局長:汪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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