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供銷社 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3月18日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公布樂山市供銷社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供銷社 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供銷社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領導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領導協調市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指定專人承辦具體事宜。根據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分類規範表》要求,辦公室制定了信息公開工作計畫,在對2006年以來各類政府信息進行清理的基礎上,確定了信息公開內容,按職責許可權送相關領導審核後進行公開,確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準確。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市供銷社認真貫徹執行《條例》,積極向社會提供相關信息,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該年度市供銷社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7條。其中:概況信息3條,計畫總結信息4條,政策法規信息3條,工作動態信息207條,積極為政府入口網站提供保障。

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全年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提供諮詢事項。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我社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無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訴的情況
2008年,我社未發生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08年,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是工作開展最積極、公布信息最多的一年。經過這一年的努力,為此項工作進一步推進奠定了較好的基礎。但同時也存在個別部門和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不夠,工作制度不夠完善,公布信息不及時等問題。為此,今後我們將採取以下措施予以改進。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教育,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積極性。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該建立的要建立,該完善的要完善,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程式化,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進行。
三是增強工作主動性。相關科室、相關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工作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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