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供銷社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樂山市供銷社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載體建設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供銷社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概述
2010年度,供銷社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市社結合全市機構改革實際,進一步完善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市社主任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領導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安排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二是堅持制度。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並逐步完善了公開辦法、審核制度、考評制度、責任追究等項工作制度,並認真執行。三是加強載體建設。在運用政務公開欄、報刊、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的同時,重視抓好網站建設,充分利用這一平台服務“三農”,服務社會,促進全系統創新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供銷社不屬於政府職能部門,沒有相應的履行政府職能的責任,但由於供銷社是重要的涉農部門,擔負著服務“三農”、助農增收的職責,搞好政務公開工作,對於建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有著積極意義。2010年,市供銷社認真貫徹《條例》,積極保障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信息條84條,其中概況類信息22條,計畫總結類信息4條,法規公文類信息4條,工作動態類信息54條。
圍繞中心工作突出公開重點:
一是“新網工程”建設情況。2010年,市供銷社按照《關於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的通知》(樂府辦發〔2008〕65號)要求,牽頭推進以全市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經營網路、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為主要內容的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我們在通過樂山日報、樂山電視台、廣播電台宣傳的同時,及時在市政府網站發布了相關信息。
二是推進農民專合社建設情況。為提高我市農民組織化程度,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年初下達了2010年度新建農民專合社目標任務,市社及時發布了相關信息。
三是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年初,市政府向市供銷社下達了重點項目建設目標任務,市社及時發布了任務進展相關信息。
四是為“三農”服務情況。積極發布各級供銷社在農資供應、農產品購銷、穩定農村市場等方面所做工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無相關內容。
四、載體建設情況
市供銷社按照《條例》要求,積極加強載體建設,在部門網站開設政務信息公開專欄並及時維護,全年發布、更新信息84條,政務信息公開欄全年訪問量達4745人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訴的情況
2010年,我社未發生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無相關內容。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辦法
2010年,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經驗,但也存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夠,信息公開不及時等方面不足。2011年度,我們將通過以下辦法加以改進: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結合普法活動,組織幹部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增強依法行政理念。
二是完善制度,強化機制。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是明確責任,提高水平。各科室負責人是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年度信息的選報公布。2011年的信息發布,要在內容的深度和形式的多樣化上下功夫,提高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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