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銷社2012年政務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樂山市供銷社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載體建設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供銷社2012年政務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 概述
2012年度,市供銷社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市社根據人員變動的實際,及時調整充實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科室,並指定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二是堅持制度。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並逐步完善了公開辦法、審核制度、考評制度、責任追究等項工作制度,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三是加強載體建設。在運用政務公開欄、報刊、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的同時,重視抓好網站建設,充分利用這一平台服務“三農”,服務社會,促進全系統創新發展。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供銷社不屬於政府職能部門,沒有相應的履行政府職能的責任,但由於供銷社是重要的涉農部門,擔負著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神聖職責。搞好政務公開工作,對於構建現代農村流通經營服務新體系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2012年,市供銷社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切實提高政務公開質量,在政務公開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到“三個更加”: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對政務公開的範圍、內容、形式、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2012年,我社分別在入口網站、機關公示欄上對機構設定、主要工作職能、領導人員變更等做了及時細緻的公開;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2012年度,市供銷社在市社入口網站主動公開發布信息110條;三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堅持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建設情況、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新網工程建設、農資供應、農產品價格信息等與農民民眾息息相關的重點工作作為政務公開的要點,將把政務公開和提高自身行政履職水平緊密結合起來,從而通過推行政務公開,實現對社務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有效促進供銷社的作風效能和廉政勤政建設。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2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無相關內容。
四、 載體建設情況
市供銷社按照《條例》要求,積極加強載體建設,在部門網站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專欄,並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了及時的更新,全年發布、更新信息120條,全年訪問量達6000餘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訴的情況
2012年,我社未發生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無相關內容。
六、 存在問題和改進辦法
2012年,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經驗,但仍然存在許多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開的力度有待加強、公開內容的規範性有待改善等。下一步,我社將繼續按照市政府政務公開的有關要求,強化措施,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牢固樹立政府信息依法公開意識,在有效提高信息公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的同時,要切實提高信息公開的保密意識,不得發布有違國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始終堅持陽光施政,應公開的信息一定要公開,提供快捷便民服務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三是加強與主流媒體的溝通,豐富信息公開載體,進一步暢通信息公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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