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榆林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6日
  • 發布單位: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和《陝西省藍天保衛戰2022年工作方案》(陝政辦發〔2022〕8號),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持續鞏固“十三五”空氣品質改善成果;榆林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區完成省、市下達的優良天數比率、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任務;力爭各縣市區、園區空氣品質指標全面達標;做好省十七運期間環境空氣品質保障工作。
二、重點工作
(一)突出重點,著力打好三場攻堅戰。
1.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顆粒物(PM10和PM2.5)污染,以春季(3月-5月)和秋冬季(10月-次年3月)為重點時段,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攻堅行動,減少污染天氣發生頻次、降低污染程度;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和布局最佳化調整,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強化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加快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嚴控煤炭消費增長,紮實做好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工作,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堅持聯防聯控,強化區域協作機制,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建立健全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科學應對污染天氣;建立省十七運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機制。
2.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臭氧(O3)污染,以夏秋季(5月-9月)為重點時段,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精細管理,圍繞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不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不達標等問題,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和原輔材料達標情況檢查,加快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推進油品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進一步加強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推進涉揮發性有機物產業聚集區整治提升,加強夏季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
3.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以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為監管重點,聚焦煤炭、焦炭、礦石等運輸通道,持續深入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快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持續提升綠色交通運輸能力;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推動車輛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強化重點工礦企業移動源應急管控。堅持源頭防控,加快運輸結構調整和車輛清潔化推進;堅持過程防控,突出重點用車企業清潔運輸主體
責任,健全重點企業用車管理制度;堅持協同防控,加強政策系統性、協調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強化部門聯合監管和執法。
(二)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4.最佳化產業結構布局。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後監管。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5.開展傳統產業聚集區綜合整治。各縣市區、園區重點針對石灰、有色、煤炭採選、化工、包裝印刷、家具、彩塗板、零部件製造、人造板等行業和使用溶劑型塗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涉有機化工生產的企業,完成產業聚集區排查工作,實行拉單掛賬式管理,通過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落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政策。(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三)實施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專項行動。
6.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對標《陝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查漏補缺,加大落後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重點針對玻璃、煤化工、無機化工、化肥、有色、石灰、磚瓦等行業實施深度治理。在重點行業實施低效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對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設施工藝類型、處理能力、建設運行情況等開展排查,建立工作檯賬。重點排查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鹼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等低效治理技術,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工程質量、清潔能源替代、依法關停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7.開展磚瓦窯綜合整治。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陝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通過淘汰取締、升級改造,進一步最佳化布局、提升磚瓦窯行業治理水平。2022年10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燒結類磚瓦企業深度治理。(市資源規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審批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四)實施重點行業升級改造專項行動。
8.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試行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落實重點行業企業精準減排和績效分級差異管控。推進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建立健全差異化管控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9.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揮發性有機物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0.開展簡易低效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全面梳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台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特徵、組分等匹配性,對採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採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加快推進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六)開展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11.開展重點縣市區駐點幫扶。將“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服務延伸至縣市區,重點對2021年PM10超標的神木市和府谷縣進行科學指導和精準幫扶,著力構建“識別問題-分析減排-提出方案-評估最佳化”技術幫扶工作體系,力爭全市環境空氣品質全面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神木市政府、府谷縣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落實)
12.實施涉煤行業揚塵污染整治。嚴格落實《榆林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加大煤礦、煤炭洗選加工等企業的揚塵污染防治力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重點揚塵污染源單位安裝廠(場)界揚塵線上監測和產塵區域視頻監控設備,並與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平台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控平台聯網。(市能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3.推進建築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在工地公示具體防治措施及負責人信息,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嚴格執行“紅黃綠”牌聯繫管理制度,納入“黃牌”的限期整改,納入“紅牌”的依法停工整改,一年內兩次“紅牌”的取消評選文明工地資質。市住建局牽頭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建築施工聯合執法檢查。市執法局牽頭每月核查渣土車密閉化改裝改造,確保運輸過程無揚塵、無遺漏、無拋灑,未達到改造升級要求的渣土車輛不得從事渣土運輸活動。到2022年底,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提升到60%、裝配式建築占比達到24%。(市住建局、市執法局牽頭,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4.強化道路揚塵管控。以榆林中心城區和其他各縣市區城區及周邊為重點,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科學設定清掃路線、時間和頻次,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沖洗、全方位灑水“五位一體”作業。加大運煤專線、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接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道路揚塵全過程監督。加強城市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儲備土地、供而未用的國有土地、長期閒置土地的綠化、硬化、覆蓋,對有條件的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5.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管控。針對煤炭、焦化、水泥、磚瓦、石灰、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粉粒類物料堆放場以及大型煤炭和礦石物料堆場,基本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嚴禁露天裝卸作業和物料乾法作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七)推進清潔能源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16.推進重點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壓減非電用煤,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逐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7.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嚴格按照《榆林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先立後破”和“確保全全”原則,統籌兼顧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散煤治理技術路線,加快構建以集中供熱、天然氣供熱為主,以電熱、光熱、風熱為輔的清潔取暖體系,加大民用和農業散煤替代力度,完善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確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續。2022年底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具備改造條件的區域基本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已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並穩定運行的地區,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應依法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並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執法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8.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改造。開展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加大農業大棚等農業生產加工領域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鞏固力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19.持續推進鍋爐綜合整治。嚴格執行《陝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1226-2018)》。鞏固燃煤鍋爐拆改成效,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對保留的供暖鍋爐和新建的燃氣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實施“冬病夏治”,確保採暖期穩定達標排放。推動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到2022年底,各縣市區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八)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0.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管控,不符合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機械限制在控制區內使用。制定年度抽檢抽測計畫,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等,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抽檢比例不低於2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1.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因地制宜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以及火電、煤炭、焦化、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各縣市區制定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汰計畫,鼓勵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九)推進運輸結構最佳化保障專項行動。
22.大力推動貨物運輸“公轉鐵”。推進中長距離大宗貨物、貨櫃運輸從公路轉向鐵路。加強煤礦等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陝西未來能源有限公司金雞灘煤礦和陝西康隆國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2條鐵路專用線建成投用。推動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市發改委、市交通局牽頭,市資源規劃局、市能源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3.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對燃氣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安裝、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開展執法行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形成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全面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在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I站)環檢結果超標的機動車,需到具有資質的治理維修企業(M站)進行治理,在達標後方可繼續使用。(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4.持續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車。制定老舊汽車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畫,採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持續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車和燃氣汽車(含場內車輛)淘汰工作,推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強化I/M站和機動車檢測機構的管理,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和銷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5.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以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推進新能源化,2022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輕型郵政快遞、計程車、公務用車、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車輛比例同比提高。(市交通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執法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郵政管理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十)實施面源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26.加快推進秸稈綜合治理。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強化秸稈禁燒管控,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專項巡查,落實縣市區主體責任。(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7.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合理布局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擬開設餐飲服務的建築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城市建成區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保持穩定達標運行和定期維護。加大油煙超標排放、違法露天燒烤等監管執法力度。(市執法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8.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種養結合馴化利用技術模式。推進生豬、家禽養殖圈舍封閉式管理,推廣套用畜禽糞污封閉式收集、貯存、處理技術工藝。積極推進測土配方,最佳化肥料品種,推廣肥料深施、水肥一體化等高效施肥技術,鼓勵有機肥替代。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29.綜合治理惡臭污染。結合揮發性有機物防治工作開展化工、工業塗裝等行業綜合治理;塑膠、食品加工等行業強化惡臭氣體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等加大密閉收集力度,因地制宜採取脫臭措施;探索研究小規模養殖場和散養戶糞污收集處理方式;對惡臭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安裝線上監測設施,實時監測預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執法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十一)開展監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30.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第二輪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及民眾信訪問題,特別是中央通報典型案例以及民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大氣環境問題,加大檢查督辦力度,確保高質量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31.強化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圍繞冬季PM2.5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加大執法幫扶包抓力度。組織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績效評級企業核查等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行為,定期通報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套用,探索建立“重點專項幫扶+遠程監督幫扶”工作模式,強化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32.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組織開展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工作,確保達標排放。對汽車罐車密封性能定期檢測,嚴厲查處在卸油、髮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車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市商務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33.強化黑加油站(點)攻堅。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堅決打擊黑加油站(點),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嚴防“死灰復燃”。嚴查利用各種改裝車輛無證經營、非法流動銷售車用汽油、柴油等違法行為。查處未按時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的加油站,查處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違法經營活動。(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34.強化油質和煤質監管。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和劣質煤行為,加大對生產、銷售的油品和散煤經銷點進行監督檢查(抽查)力度。加大相關產品抽檢頻次,將汽油(含乙醇汽油)蒸氣壓指標作為汽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驗項目。(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35.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強化排污許可證後管理,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鞏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持續加大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企業檢查處罰力度。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明確減排區域、減排行業和減排可行性技術,緊抓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完善重點減排工程調度、通報、考核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十二)開展省十七運環境空氣品質保障行動。
36.開展重大活動空氣污染氣象條件等級預報、空氣品質預報、臭氧預報服務,探索重大活動輕、中度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機制。制定《陝西省第十七次運動會榆林賽區環境質量保障方案》,落實大氣保障措施,建立省十七運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機制,及時研判並提前發布污染天氣應急管控通知。各縣市區、園區、市級各有關部門根據污染天氣應急管控通知,結合實際開展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執法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三、保障措施
37.加強組織領導。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完善配套措施,落實治理責任。各縣市區、管委會要把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標任務,細化治理措施,科學安排進度,有序推進實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落實)
38.嚴格考核問責。將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同時,對空氣品質明顯惡化、年度目標任務進展滯後的縣市區和園區,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配合)
39.加大財政投入。做好資金保障工作,支持重點涉氣行業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揚塵污染治理等專項行動,保障各項大氣污染攻堅任務順利完成。(市財政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40.強化科技支撐。積極探索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技術手段和管理機制,持續推進“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鼓勵開展臭氧主要來源、來源解析、生成機理和傳輸規律的研究。開展大氣污染防治人工影響天氣保障技術的探索和試驗研究。(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強化輿論引導。加強重大輿情應對和風險防控,營造全民參與、全民共治良好氛圍。加強媒體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曝光。(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及其他市級有關部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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