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榆林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單位職能,單位地址,負 責 人,

單位職能

一、負責對全市單位和個人遵守執行國家土地、礦產方面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全市土地、礦產、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執行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三、受理全市對土地和礦產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對違反土地和礦產方面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依法對全市單位和個人的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審批、土地開發利用、土地權屬變更和登記發證、土地復墾、以及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等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監督檢查。
五、依法對全市礦產資源的勘查、開採、開發利用及探礦權、採礦權有償轉讓、抵押、繼承等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承擔全市土地和礦產方面違法案件預審、行政處罰聽證、查處文書送達及配合法務部門強制執行等工作。
七、對各縣國土資源部門履行土地、礦產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國土資源監察工作。
八、負責全市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負責省、市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信訪案件的轉辦、督辦和直接辦理工作。
九、承辦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負 責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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