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國土資源局

榆林市國土資源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執行國家、省級並擬定市級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組織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領域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國土資源局
  • 隸屬:榆林市人民政府
  • 局長 :李安雄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班子,直屬單位,

主要職能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執行國家、省級並擬定市級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組織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領域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及地質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國土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資源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負責指導全市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榆林市國土資源局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和審核縣(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實施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它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縣(區)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工作。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環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權屬糾紛,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總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監管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地籍管理有關規定,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監管土地確權、地籍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
(八)承擔規範土地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實施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編制並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負責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核實工作和地質勘查項目活動。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山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範、監督基金使用,擬定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定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的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地籍地政科
政秘科(辦公室)
資金資產科
人事教育科
規劃與科技科
政策法規科
礦產開發科
耕地保護科
統一征地科
土地利用科
地質環境科

領導班子

李安雄,男,漢族,陝西榆陽人,生於1965年5月,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姜良鼎,男,漢族,陝西米脂人,生於1959年10月,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77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負責重點項目土地統征、土地儲備、土地利用、土地市場等工作。主管土地利用科、統一征地科;分管市局榆陽分局、建設用地統一征遷辦公室、土地市場管理處、土地評估所。負責土地儲備中心全面工作。
賈志蓮,女,漢族,陝西神木人,生於1961年6月,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79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土資源規劃、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科技、綜合統計等工作。主管規劃與科技科、礦產開發科;分管市局榆神工業區分局、國土資源規劃勘界辦公室。
謝東,男,漢族,陝西橫山人,生於1965年3月,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政秘政務、機要保密、行政督查、資金資產、地質環境、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信息、計生、創建、扶貧、對外交流等工作。主管政秘科、資金資產科、地質環境科;分管市局榆橫工業區分局、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國土資源檔案館、機關事務中心、信息中心、政務大廳。
王立峰,男,漢族,陝西綏德人,生於1962年11月,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執法監察、依法行政、地籍管理、信訪維穩等工作。主管政策法規科、地籍地政科;分管市局城區分局、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土地權屬爭議督察調處辦公室、土地登記發證辦公室。
姬懷亮,男,漢族,陝西定邊人,生於1962年4月,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黨建、工會、婦女等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室、系統工會、機關黨總支、機關黨支部;分管各下屬單位黨支部、工會。
柴小兵,男,漢族,陝西橫山人,生於1966年5月,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協助賈志蓮副局長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科技工作;協助謝東副局長負責地質環境、安全生產工作。
李東堂,男,漢族,陝西榆陽人,生於1968年9月,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協助賈志蓮副局長負責國土資源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編制及實施工作。
楊述河,男,漢族,陝西橫山人,生於1957年1月,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二級研究員,正高級工程師,博士生導師。1974年9月參加工作,現為榆林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協助姚宏局長負責專項工作。

直屬單位

榆林市土地儲備中心
榆林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榆林市土地登記發證辦
榆林市地質環境監測站
榆林市土地整理中心
榆林市建設用地統一征遷辦公室
榆林市國土資源規劃勘界辦公室
榆林市土地市場管理處
榆林市土地評估所
榆林市國土資源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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